15歲簽合約成立嗎了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566 次瀏覽在網路上跟不認識的買手機,用分期付款的,不能先拿機,前面說能繳到一半不要,但不會退錢,後面又說要繳完,交代不清楚,能幫我解惑嗎?
在網路上跟不認識的買手機,用分期付款的,不能先拿機,前面說能繳到一半不要,但不會退錢,後面又說要繳完,交代不清楚,能幫我解惑嗎?
1.如單就年齡部分,依民法15歲為限制能力人其所為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2.網路購物部分,依消保法第19條,買家原則上可於收貨7日內要求無條件退貨,且不須負擔運費及手續費。 3.另須自行檢視該商品有無瑕疵,或購買過程對方有無詐欺等情,可主張解約或撤銷意思表示。
您好: 1) 請問15歲的是您嗎?如果是您,原則上民法規定契約的效力未定,如果您的法定代理人不承認,這個契約就會失效,就可以跟對方要回來。如您想要那支手機,您代理人承認契約,就可以付清並請求交付手機。 2) 但這類案件,如果沒有實體店家,要思考是不是遇到詐騙。如果遇到詐騙,建議儘速報警處理。
您好: 1) 如果您只有15歲、他告您民事的話,您法定代理人可以否認契約效力請求返還已付款項,他就要把款項回您。如果您要手機,就請他一手交手機我們一手交錢。 2) 這個是單純民事買賣關係,而且他沒有交手機給您,因此應該不太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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