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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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有妻之父。剛開始去年7/8月認識印象中10月還是11月知道他已經結婚。知道後我很震驚,馬上提出分手。但是一直心軟就這樣每週約見面一次直到今年五月我還是覺得這樣不好要和他提出分手。我都沒有理他,這幾天他開始威脅我說要告訴她太太然後說她說她查了一下,提告妨礙家庭跟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80.100萬的一堆,最後判賠隨便也有30-50比比皆是!
要我自己做好決定甚至說不然他幫我談和解要我給他十萬和解。
我好怕,然到他都沒有罪嗎!怎麼感覺我被仙人跳一樣。
我該怎麼作。
faa98789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19:53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20:01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所述情形並不會構成犯罪,但會侵害配偶權,法律上需負損害賠償責任。後續應避免再與對方交往,若對方有威脅索錢或其他不當行為,可委任律師處理,並保留證據以備將來訴訟所需。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10 20:21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依所述,在您知悉男方已婚身分後仍有交往行為之部分,應已侵害男方配偶之配偶權,將有民事賠償責任。
    
    2.賠償金額無法一概而論,需視您與男方交往的情節到什麼程度,這也涉及男方手上掌握證據到什麼程度。
    
    3.較好的情況是能把您跟男方的關係停損在知悉他已婚身分時  有沒有這個空間建議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4.除此外,男方隱瞞已婚身分與您交往同時也可能侵害您的貞操權。這也可能是您可用來對抗男方的主張之一。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1 09:30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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