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糾紛-和朋友聊天的內容外傳後對方說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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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友分手後去找朋友哭訴,在三人的群組中(不包含男友)免不了一些閒話家常,其中有提到「媽的我就去校門口賭他給他潑酸」這段遭朋友截圖後傳給男友,下面有句「不是現實啦」「氣話」卻沒有截圖到,男友聞聲去找自己的媽媽討拍後,他老媽憤而覺定提告,在公開貼文中甚至要脅「明天你就知道誰賭誰校門口」請問他拿著聊天記錄片段提告可行嗎?
0b368095用戶 發表於 2020/06/20 01:37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6/20 02:20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雖然被提告後免不了要走一些程序,但對方提告不代表就能成立犯罪。
    
    依照實務見解:「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最高法院52年度台上字第751號刑事判決參照。
    
    也就是說,雖然「校門口賭他給他潑硫酸」句話是以加害生命、身體等為內容的惡害,但您並沒有「故意」或是「預見」您的朋友會把這內容轉述給對方知悉,那麼尚難成立恐嚇危安罪。
    再者,如您所描述的,底下還有對話是寫到「不是現實」「氣話」,那可證明您並沒有恐嚇之故意。
    (請保全好完整截圖證據),應不需過度擔心。
    
    因尚未完整見到對話內容與截圖,故僅就您所提及之點陳述。
    以上說明,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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