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未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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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男朋友在網路看到某樣商品,想說剛好可以買來送爸爸當父親節禮物,然後我就幫他下單,結果超商門市我選錯了,而且男朋友父親節禮物也買好了,但在網路預訂的那個商品我完全用不到,所以我就回賣家訊息說我下錯門市,可以賠償他們損失的運費也道歉了,但賣家堅持要我重新下訂單,我就沒有回覆了,過沒多久賣家就寄簡訊來說:「您好,因通知多次,無誠回應處理,已造成本公司損失,依法近期會進行提告,收到通知請配合出庭。」
但是那樣商品照理說應該是不會過期的,這樣他們告的成嗎?
28498620用戶 發表於 2020/08/03 13:52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3 14:14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最佳律師回答
    您收到的應該是制式訊息。您的情況是訂單已成立後未付款,可能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但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如果金額甚小(萬元以下),應該不至於提告,縱使提告,對方能請求的金額亦相當低(商品價值+運費等),無須過於擔心。
    
    
                         
  • 28498620用戶
    發表於 2020/08/03 14:18
    那到時候如果有出庭通知,我需要到場嗎?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3 16:14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有收到通知的狀況下,民事若不出庭,可能判您敗訴要負擔該商品的金額,刑事的話就必須到庭,否則可能會被拘提。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3 16:14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收到開庭通知應出庭,否則法院將依照對方主張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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