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酒駕肇事傷亡

車禍事故 酒駕 65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9年7月2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受傷,酒駕方傷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不清楚對方,我方無任何保險只有車子強制險,對方的保險公司有聯絡我們。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國道上小客車酒駕追撞飼料車,我方是小客車但已傷亡不清楚小客車的車速,對方是飼料車他們是說60-70車速。(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酒駕追撞但傷亡了強制險會賠嗎?
d34a281a用戶 發表於 2020/08/15 00:01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5 00:2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若酒駕與車禍發生有因果關係,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故要先釐清車禍是否與酒駕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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