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報警事後問題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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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下,這個月初我開車行經一T字路口停紅燈(我確定我前方未有停任何車輛),當時下雨又因該路口狹小(但設有標線,雙向道),我仰頭看紅燈變換成綠燈後(眼角餘光一輛機車從我車左方切入我車前方),此時已鬆開煞車未踩油門緩行,於是推撞一名機車騎士後煞車,機車被推行約30公分倒地,對方未摔倒半蹲攙扶機車,我立馬下車向前查看,並協助將機車牽起,地上有漏油,機車發不動至可發動後,我向對方抱歉,對方說沒什麼事,若這幾天機車有問題會再跟我索賠,於是我馬上與對方交換連絡電話並撥通後,對方先離開了,我隨後才離開,但當下太緊張雙方未報警。
過一小時後我有主動聯絡對方關心狀況道歉(我都有錄音,通聯記錄都有截圖),對方表示沒什麼事,只是腳有點撞到,若機車有問題會再打給我,若沒有就不會再聯絡,相信我不是故意的,請我放心。
第3天,我打過去關心對方狀況,對方依然說真的沒事了,不會要求這種額外的錢財,請我放心,我有請對方簽和解書,對方說要下禮拜後因為要去員工旅遊。
第8天我又打過去了幾通,但都沒接,其中有一通接起5秒沒回應後被掛斷,我傳簡訊給對方說明"有約簽和解書,因未接電話,明日再聯繫"。
第9天我打了兩天終於接了,但是是一位陌生的聲音(不知道是家屬還是友人非事主)一開口就問我要幹嘛,我說我有約此電話主人約簽和解書,對方一直強調沒有要我賠錢幹嘛一直打過來(三句不離髒話),沒報警沒送醫,是要簽什麼和解書,我說這樣雙方才有個保障,對方回沒有這種道理,我請對方轉給事主聽電話,對方拒絕,並說再打過來就要讓我沒工作...掛斷
而電話中我沒有強詞奪理,一直跟他解釋當下雖口頭和解但還是要簽和解書比較好...
小弟今年出社會剛3年比較不懂,事發至今一直擔心緊張,又通了第9天的電話後感到心生畏懼,想請問律師我這樣處理會產生什麼問題嗎?當下有互通電話離開並事後關心,肇逃成立嗎?若有傷超過2星期才驗傷,足證嗎?第9天電話中這樣有構成恐嚇嗎?
現在已過2星期了,我該採取什麼措施保護自己?現在可至警局備案會受理嗎?會不會被罰?對方也需要到場嗎?
另外我想請問,若提告是不是要當下有報案+三聯單+初判表才可提告?若缺一是不是就無法了?
ec26fc2e用戶
發表於 2020/08/1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