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門票購買賣家於演出前兩天未將票券寄出買家因此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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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8月23日,某個樂團於高雄舉辦演唱會
本人於2020年8月16日透過社群軟體Facebook「演唱會 【讓票‧換票‧求票】 演唱會 門票 入場券」社團中,看見一位I小姐願意將該場演唱會的們票以原價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於是我便與I小姐聯繫。
聯繫確認門票尚未轉讓之後,我便於2020年8月16日晚間21:01分匯款新台幣610元整給I小姐
可在I小姐確認收到款項後,卻遲遲的未將票券寄送到我給他的指定門市;於是我於2020年8月20日上午九時開始不斷的向他詢問門票寄送情況,一直到晚間19時39分才又讀取本人傳送給他的訊息,並表示「我這兩天在忙,明天寄宅配給你」
可是一直等到2020年8月21日上午10:59分左右,遲遲未見尹小姐有向我詢問任何宅配地址或收件地址的動作,於是我便提出與他取消交易並退款給我的要求
I小姐回復「哈囉 我原本要用黑貓宅配寄的,但真的太忙了,黑貓五點前都來得及哦」
我並隨後向他表示「已有另外購票了」
之後I小姐卻像人間蒸發般的訊息不讀不回
所以我想詢問的是
1.「門票屬於有時效性的東西,在她未寄出我也沒收到的情況下,於時效性到達前兩天取消交易」這部分,我有違法嗎?
2.如果要報案提告,我的勝訴機率大約?
1977ab8c用戶 發表於 2020/08/23 23:1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3 23:23
    回覆諮詢(19558)、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對方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您可提出消費爭議調解。另外,此為民事糾紛,報案警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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