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訴訟

車禍事故 其他 1472 次瀏覽
發生車禍時當下因該路段有臨檢
肇事者因有酒駕而躲避臨檢,在路上迴轉(該路段為單向雙車道)車輛被警員包圍停置路中間,而我行經該路段時因有彎道且當時無警員至前方指揮交通、造成我行駛過彎道後反應不及撞上肇事者 後來酒測得知肇事者酒測值為0.16
請問能否向肇事者提出告訴
ca8155f4用戶 發表於 2019/08/17 21:05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7 21:17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撞擊時,本身所受損害係與對造行為有因果關係,則可向對造求償。另因對造故意或過失行為致身體受傷,亦有傷害等罪適用問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08/17 21:20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依您所述,刑事部分,對方酒測值016,雖然未達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罪的吐氣酒精標準。但仍有可能成立同條第二款的「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但這部分屬非告訴乃論之罪,相信檢警機關在逮捕對方後,應已有後續偵查與起訴。
    就您的部分而言,若當時有受傷,則可能提出傷害或過失傷害的告訴。
    
    至於民事部分,關於車損或人有受傷的部分,可向對方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至於詳細法條上的依據,主張故意或過失責任,皆須待完整閱覽相關卷證資料後方能判斷。
    
    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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