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傷害調解成立分期付款均有收到,又收到傳票是為何?
車禍事故 其他 1238 次瀏覽我是原告,車禍受傷刑事案件(過失傷害)6月第一次開庭,先至法院調解室跟對方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有做成調解筆錄主要內容為7-12月分6期付款,12月收到最後一期後撤回告訴 目前均有按時收到款項 今天卻收到傳票是要審理,因此打過去法院問 書記官回答:有換法官,想要了解此案被告是否認罪,可考慮是否給與緩刑,其他不太清楚。 不解,請問律師,有調解成立後等12月給付完全後我撤告,不就也沒有所謂緩刑的問題了嗎? 不太懂這次開庭是為何?會有什麼影響?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