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地下停車格是否可供機車行駛
車禍事故 其他 103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月5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事後被告知,本人不在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住家停車格在社區大樓B3,當我開車外出時,鄰居騎車為求方便,逕行穿越我的停車格到車道,卻因停車格地面油漬而打滑受傷,傷者自行就醫。 六、問題:我是否有賠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