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粉絲專頁留言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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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fb政府網站粉絲專頁留言,結果對方因為跟我立場不合,就tag標記我,並辱罵我{支那賤畜},並且罵了至少5句起跳


問題:想請問一下這樣可以去提告嗎,如果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是以單一事件來論述,還是以罵幾句來論述的,謝謝
e9b82e4d用戶 發表於 2020/09/08 22:42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08 22:44
    回覆諮詢(19768)、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截圖後提告公然侮辱罪,具體提告細節建議提供截圖與律師諮詢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8 22:52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惟須留意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間限制,此外,待將來起訴後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害名譽之損害賠償。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08 23:1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案對造很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其理由如下:
    
    因FB粉絲專頁係公開之環境(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環境),且其所留言之字眼似足以達到貶低或損害您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有的人格或地位,是以對造之行為很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又,原則上對造多次之留言應係出於一概括犯意,似僅成立一罪,而非以句數論罪。
    
    本此,您可以保存相關之資料向檢警提出告訴,或提起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係本人之淺見,若有疑問可自行加LINE討論。
    
    PS.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9 08:21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9 09:58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FB粉絲專頁是公開的頁面,對方在上面辱罵您是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的。
    是否構成仍須看當時的上下文綜合判斷。
    通常若是時間密集,連罵數句,都會以一罪來認定。
    
    建議您先截圖存證,並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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