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消費糾紛 其他 1595 次瀏覽
事情經過:你好
我原先要在2020年9月4日要退租套房,因業務人員問題改至9月9日才退租點交,當天業務跟我說要加清潔費,因合約上有一筆新簽約入住之房客需預付清潔費,套房收費標準為800-1200元,點交業務表示當時我們入住時沒繳這筆費用因此退租需繳交,但當出簽約時有向當初的業務詢問過,他跟我說如果我們入住要自己打掃的話就不用付這筆費用,但現在那位業務已經從這間公司離職,點交的業務表示要我們自行找當初的業務,公司還是要跟我們收清潔費,如果當天不簽退租合約的話,我們就要以日租的價錢繼續租那間套房。當下點交時只有紗窗的網子有破,業務表示押金會扣掉當月電費及需要扣的費用於7-10個工作天才會還我們,一直到今天10月5日業務才打來說發現床墊彈簧壞,然後清潔費因養寵物要2000元,全部加起來要6000元,但當初那天說合約上清潔費為800-1200元並沒說要寵物要多加,且當天並沒有說床墊的問題。
問題:我想請問這樣的話清潔費原先業務說不用,現在還要多加成2000元,這樣的話是符合的嗎? 
再來是床墊的部分當初點交並沒提出,是過了將近一個月才提出,這樣我們房客還需要付?
03737733用戶 發表於 2020/10/05 01:47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5 08:38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有關清潔費部分,是入住前的清潔或退租後的清潔,如果是入住前的清潔,然後由承租人自行打掃,應該無須支付該筆費用;另若是退租後的清潔,應看標的物狀況判斷,惟個案仍須以租約為準。
    雙方當時點交返還時,如果出租人退交點交確認無誤,嗣後發現有問題,應證明係承租人使用所致,否則,承租人應無需負擔;
    以上提供參考,惟因個案情形不同,仍以個案事實為準,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邱霈云律師
    邱霈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5 09:56
    回覆諮詢(100)、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27)

    您好,基本上房屋的點交應該要雙方在場共同點交確認,若單方提出何處損壞需修繕,可能還有舉證的問題。
    另外清潔費的部分,以及收清潔費的名目,建議先回歸到當初簽訂之契約本身看是否有足夠之依據。
    建議您們可向當地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向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評估是否同時準備相關資料,預約法律諮詢,以保障您的權益。
    
    --------------------------------------------------------------
    若有法律問題欲尋求協助,歡迎來電台南柏鈺法律事務所預約諮詢,將有專業律師協助您解決法律問題,保障您的權益。
    
    諮詢電話:06-2526732 分機12
    E-Mail:491600491@gapp.fju.edu.tw
    LINE ID:@935pfzkm((歡迎加Line,可免費簡易程序上諮詢)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