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抄襲
其他 民事侵權 1153 次瀏覽事實經過: 雇主並未給試做費用而試做完後覺得太貴而找別人 並且用我試做的作品請別人仿造作品 而且有幾個部分直接抄襲放上官網 問題:部分抄襲是否構成著作權抄襲
事實經過: 雇主並未給試做費用而試做完後覺得太貴而找別人 並且用我試做的作品請別人仿造作品 而且有幾個部分直接抄襲放上官網 問題:部分抄襲是否構成著作權抄襲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事著作權法,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後附帶民事求償,當初相關對話紀錄以及作品傳送電磁紀錄應該加以妥善保管,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可截圖蒐證後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並主張構成侵權而提出民事求償,具體細節可加LINE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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