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修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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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09/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駕駛多處擦挫傷
行人自述拉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初判表(警察說監視器只有拍到我往前滑的畫面,雙方說法不一無法判定)及現場圖都有好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有傷害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當時在上班路上,看見前方有車往右邊靠(非違停,停車地點沒有畫紅線,但是別人店門口),汽車駕駛還沒開車門我就怕對方會突然開門,所以減速至時速40公里以下,後來他開門下車往前走一段路後擦到我後照鏡,因為我車子比較輕,所以我連人帶車往前滑行,本來要去公司第一天報到結果因為這場車禍就沒工作,我與行人擦撞並非在他車子旁邊,而是馬路上,我已經快貼去對向車道(雙黃線),對方可以靠邊走而且也有騎樓可以走,卻走在路中間。疑似死角的關係,我往前騎他突然往路中間靠造成擦撞,我看著前面然後下個畫面就是在地上了。對方稱自己拉傷還在治療中(都快一個月了他說拉傷還沒好,我整個人往前滑四公尺,前面快一星期不能走路拉傷挫傷都好了),我的機車維修費約8000元。但因為叫了警察,所以我被開一張無照,後來繳罰單當天就去考到駕照了(之前因為工作關係一直沒有時間去考),後來談修車費用該如何算的時候對方一直咬著我當下是無照這點盧。我家人是和對方談希望一人一半,畢竟我無照真的不對,但他可以走的空間有至少兩公尺,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有辦法走到馬路中間,
六、問題:
1.對方如果告我過失傷害告的贏嗎?他一直強調是我撞他。
2.是否無照在這場車禍就處絕對弱勢?(他說他拉傷,沒看到診斷書,我多處拉傷挫傷、擦傷、瘀青)
eddc3427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14:50

3 位律師回答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2 14:57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提告過失傷害通常需要提供醫師診斷書。
    2.是否無照與事故發生是否具有過失,並無必然關係,但確實調解階段會被放大檢視,導致對方不願賠償。
    3.若您要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注意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2 15:00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無照並非絕對肇事責任比例較大,仍要申請車禍事故鑑定才能得知。如對方確因該次事故有受傷,您成立過失傷害罪的機會很大。後續賠償與調解等事宜,建議您與律師詳細諮詢,避免賠償後又遭對方提告。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2 16:23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於本件事過中,因您有過失致對方受有傷害,則您的過失行為成立過失傷害罪之空間很大。
    2.無照駕駛並非等同於絕對肇事責任,仍須視實際之行為而定。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連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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