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不依號誌燈違規左轉肇逃,要直接告對方還是要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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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8/15 下午五點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驗傷,有叫救護車可是沒跟去醫院,去了其他可開驗傷單的小醫院開驗傷單

男方左肩膀、左手掌、左小腿、左腳踝、左腳中指、左腳無名指、左腳背小拇指挫傷、左眼戳傷瘀青、頭暈、左手右手扭到、左腳無法正常走路
女方左手掌、左手背小拇指、左膝蓋挫傷、左手脫臼無法工作,左肩跟背疼痛無法正常工作、左腳無法正常走路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把機車立起來而已,因為汽油一直漏怕爆炸,沒有左右前後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有下雨可是騎車時是已經停雨了

我方是四線道十字路口,橫向車道是兩線道

我方在最外側
綠燈剛起步直走時左前方直行汽車剛好擋住視線看不到對向車道
肇事者不依號誌燈違規左從對向車道轉衝出
未打方向燈
我方來不急煞車直接急煞往左側自摔
肇事者黑色休旅車直接肇事逃逸
無碰撞
我方機車倒在直線車道外側跟橫向車道的中間

我方機車駕駛酒測0.06,去警局測驗都正常,未酒駕

有證人跟監視器

肇事者找到後說我們直行車有讓他過,說他不知道有人車禍、又說他路不熟台北人
對我方沒有任何的慰問,就丟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態度又沒有很好

六、問題:
請問我要直接告對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嗎?
還是跟他調解?
我手脫臼可以要多少精神賠償?
580d8cf0用戶 發表於 2020/10/19 23:1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0/20 00:04
    回覆諮詢(19567)、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可以先提出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等刑事告訴後,於偵查中聲請調解獲得賠償。一般來說精神賠償法院金額判賠較低,具體金額可加Line與律師諮詢,討論如何透過調解獲得賠償。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20 08:19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是提出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之刑事告訴,要調解的話也可請檢察官移付調解。會較單獨提出調解的處理方式上更為全面。賠償金額可與律師討論。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0 14:5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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