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幕錄製性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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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今天在社群軟體上回覆了一個帳號的限時動態 內容是「想看我與粉絲互動的私訊我」 回覆了之後對方也傳了,而我螢幕錄影之後對方說要告我
請問這樣有觸犯刑法第315-1條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嗎?
或者有觸犯到何種法律呢?
0102678d用戶 發表於 2021/06/23 18:46

5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3 19:21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不會構成。
    
    
                         
  • 0102678d用戶
    發表於 2021/06/23 19:44
    謝謝您的回覆。所以我不必理會對方沒錯吧?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3 20:30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感謝律師回答
    不用理他
    
    
                         
  • 0102678d用戶
    發表於 2021/06/23 21:32
    謝謝您的回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6/24 10:02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聽起來類似詐騙的手法應無需理會,也提醒您如果影片有涉及裸露等內容,後續不應散佈,否則反可能有散佈猥褻物品的問題。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4 12:50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在網路上的互動看起來並不是非公開的活動,單純的螢幕錄影並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不過錄下來的檔案的後續利用要小心,不然很容易涉及到其他的法律責任。
    
    
                         
  • 0102678d用戶
    發表於 2021/06/24 13:06
    謝謝您的解惑,影片我已刪除沒有備份了。非常感謝您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25 10:46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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