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原告以被告故意犯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確定為由,訴請離婚。 二、本律師協助原告主張如下: (一)被告因故意犯罪,業經判處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確定,故本案原告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訴請與被告離婚,核無不合 (二)被告脾氣暴躁,常為一些小事生氣,於婚姻...
一、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意旨:被告明知開立支票係交付予oo以支付貸款,竟基於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犯意,前往銀行辦理票據掛失止付,認被告涉有刑法第171條第1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僅一時疏忽,將票號搞錯,並傳喚證人作證,證人證詞與被告相符,成功說服檢察官,...
▲蘇狀師談刑法 警員為追捕犯人,駕駛警車鳴笛後,在某路口躲避路人,不幸還是撞傷路人,請問這阻卻事由是緊急避難,還是執行職務的行為? 其實本題題意不清,解題需要自己假設。 題意僅言追捕犯人,究竟是逮捕現行犯還是準現行犯,亦或是執行拘提或羈押,皆未言明。 解析: 端視警方對撞傷...
一、案由 原審以被告與告訴人有嫌隙,及告訴人亦因被告所為不當用語而辭職,採認告訴人指述而為被告有罪之諭知,案經被告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初向證人陳述時,係針對面向被告之證人所為之言論,並非係與背向被告之告訴人交談,且實際上,從被告前開言詞之前後文觀...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明與友人小李等四人原於酒吧聚會,後於凌晨前往小惠住處續攤,小明與小惠相談甚歡,後小惠告知大家可稍事休息待天亮後再離去,大夥便各自躺下休憩,小明躺在小惠身旁,先觸摸小惠身體,未見小惠拒絕,便進一步為性交行為。小惠驚醒後提告,小明認為小惠未拒絕,自己沒犯罪,偵查中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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