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一、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意旨:被告明知開立支票係交付予oo以支付貸款,竟基於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犯意,前往銀行辦理票據掛失止付,認被告涉有刑法第171條第1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僅一時疏忽,將票號搞錯,並傳喚證人作證,證人證詞與被告相符,成功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不...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106年9月在桃園國際機場航郵中心查獲藏有二級毒品之包裹1件,寄件地址登載為「臺北市Y大樓2樓」、收件人「May」,調查局認為瑤瑤在不詳網站訂購二級毒品後提供收件地址等資訊給不知姓...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且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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