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網路銀行、#不確定故意、#連勝 (三)人頭帳戶案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本件的答辯狀我洋洋灑灑寫了11頁,檢察官開庭時,原本對被告非常兇,但可能是開庭時庭...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供述、證人證述及共同被告自白等相關證據,認定被告成立加重詐欺。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共同被告之自白需有其他補強證據足資補強其可信性。 (二)證人證述之內容為轉述共同被告之自白,性質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三)...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損害賠償、#婚約、#傷害、#舉證責任、#不起訴、#皆有過失、#連勝 (三)本件為近期民事案件的三連勝(延續勝訴案例104-特留分扣減、勝訴案例105-撤銷權)。 二、📜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被告有違反婚約及傷害之情...
目前網路、fb社團找工作都要小心,一定要經過多方確認是否有這家公司存在,且千萬不可交付帳戶的密碼,常見的話術都是要請你作為薪轉戶,但薪轉戶不必提供密碼!不必提供密碼!不必提供密碼!(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如果已經不慎提供密碼並遭列警示帳戶了,對話紀錄一定要保存好,避免被檢方認定為詐騙集團之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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