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更一審、#偽造文書、#識別能力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摘要記載GCS之指數,E2是指刺激眼睛時才會...
一、當事人隔壁鄰居,因修繕房屋而雇用工人進場,然而工人未使用不燃材料披覆隔離施工現場,電銲時未注意火星掉落悶燒的情況,未以適當方法隔離施工區域即貿然開始焊接,導致施工中的火星掉落木頭牆面起火,進而引燃附近的可燃物,隨即引發火災,延燒到當事人的住家。 二、經高律師找尋相關判決、主觀機關解釋函令、...
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持偽造之外幣鈔票前往銀行兌換新臺幣,經銀行行員發現所持的外幣是偽造的假鈔,經銀行報警處理,遭認為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三、案件結果 經陳崇光律師在整理對被告有利之證據後,提出答辯狀說明被告也是遭到...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使銀行審查人員陷於錯誤,以較高金額同意放貸,成功詐貸銀行,獲取高額貸款。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搜尋近40多件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後,主張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也於地檢署調查前,早已全數清償向銀行所貸款項,並無造成相關金融機構任何損害...
【事實】 案發當日小孟前去找友人阿祥詢問是否有毒品可供吸食,阿祥表示身上無毒品可供分食,但能找其他朋友詢問,便由阿祥騎乘機車搭載小孟外出。然阿祥卻未曾告知小孟確切地點和要去找誰,途中阿祥前往一間電動遊藝場,小孟被要求在外等候,阿祥離開電動遊藝場後,未發一語即搭載小孟繼續前進。途中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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