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投資。 案例178、179、180為三連勝。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涉犯洗錢、詐欺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2年度金上更一字第1號刑事判決要旨:「...
一、警察局偵辦報告意旨:被告明知含有OO成分之物品,應先申請核准方得輸入,如未經核准而擅自輸入,係屬藥事法之禁藥。被告基於輸入禁藥之犯意,未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而購買該禁藥。認被告涉有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輸入禁藥罪。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衛福部食藥署並未將上開物品判定為禁藥,不能認為...
一、事實經過:被害人於路邊逛街時,遭被告偷拍裙底風光未遂。因友人發現而報警,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後,移送地檢署偵訊,當庭手機也遭到扣押。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後,在最短時間與被害人私下和解,主動積極安撫被害人及其家屬,以較低的和解金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撤告(撤回刑事告訴)...
一、消費者被OOO課程的廣告吸引後,便與對方公司簽約,並且用零卡分期的方式辦理信用貸款。結果實際上課後,發現課程內容沒有完整規劃,預錄的影片跟不上目前時代,師資部分也與預期有相當大落差。在課程期間對方保證接案兩次以上,但經過一年的課程後,卻沒接過任何案子,詢問後也只得到填寫表單等待回覆的內容,跟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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