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經過:被害人於OO商圈逛街時,遭被告尾隨,偷拍裙底風光。因家人發現而報警,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後,移送地檢署偵訊,當庭手機也遭到扣押。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後,在最短時間與被害人私下和解,主動積極安撫被害人及其家屬,以較低的和解金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撤告(撤回刑事告訴、撤回性騷擾...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因消費糾紛衍生出互控過失傷害罪,經陳律師居中協調當事人互為撤回告訴,終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提供帳戶涉犯幫助洗錢,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等6人販售之「CVC會員資格」、「5年現金回饋計畫」、「VIP Asia會員卡」係非法吸金為由,判決被告等6人構成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及刑法常業詐欺罪。 二、本律師為被告上訴三審辯護如下: (一)一般受僱人對於任職公司所推出之產品,如非參與該公司決策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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