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租約、#不定期租賃、#屆滿、#拒絕搬走、#存證信函。 (三)租約有公證,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租約沒公證,仍需先打遷讓房屋官司,可見租約如有經公證,於對方租約到期拒絕搬遷時,可省去跑法院打官司的時間。 二、📜案例事實...
當事人○○○遭前男友指稱於交往期間假藉各項名義詐欺900多萬元,經律師積極辯護後獲不起訴處分。前男友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再次積極辯護後仍獲不起訴處分。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租約建議還是要進行公證,如租客違約不繳租金或到期不搬離時,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用再打民事官司,也不用自行跑去租屋處趕房客,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房東自行將租屋處斷水斷電或逕行更換租屋處房門鑰匙,可能會有刑法強制罪的問題。 二、📜案例事實📜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且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
一、案由 相對人罹患失智症,聲請人疑利用相對人失智症意思表達能力不足之狀態,將相對人之財產移轉予自己,經參加人為相對人利益提出刑案之偽造文書告發。而後,聲請人即請求對相對人為監護宣告,參加人恐聲請人濫用監護宣告制度而為不利相對人之決定,進而具狀參加監護宣告。 二、本律師為參加人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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