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實經過 】 20年沒換電話號碼的蘿絲,之前為了情義相挺答應當成哥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名義人,近日成哥解決苦衷後,蘿絲就依照當初的約定把不動產移轉登記給成哥指定之人,不料蘿絲早年的債權人無意間發現這件事,就主張蘿絲是故意不還錢,蓄意把自己的財產移轉登記給成哥來隱匿財產,提告刑事詐害債權罪及...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1.#偽造文書、#調解、#緩刑、#刑案4連勝 2.偽造文書案件如金額較高,刑度就可能會超過6個月無法易科罰金,本案之一審判決刑度就1年多,無法易科罰金,於此情況,會先援引和本案情況相似,但給予6個月刑度之另案判決,再主張本件被告認罪、無前科且和告訴人達成調解...
人頭帳戶案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 解除警示帳戶部分,於拿到不起訴書後,可持該不起訴書,就近找偵查隊填寫表格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一、案例事實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
一、當事人於賣場消費時,因貪小便宜,將部分商品放入包包內,未結帳即離開賣場。事後遭賣場人員調閱監視器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成功與賣場達成和解,並撰寫和解書與答辯狀。主張被告並無前科,僅因一時貪念情急失慮,嗣後已跟賣場達成和解,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
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在網路上看到兼職工作的應徵廣告進而求職應徵,卻誤受詐騙集團利用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用以收取其他遭詐騙被害人的款項,後經被害人報警處理而成為警示帳戶,遭到凍結。被告因此遭認為涉犯刑法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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