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詐騙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77 次瀏覽109年11月許,本人於網路認識A女(從未見面),A女慫恿本人購買數位貨幣USDT(泰達幣)投資於博奕網站套利,而本人以新台幣購買數位貨幣USDT(泰達幣)均透過A女向B員(B1、B2、B3、B4……)購買,然USDT(泰達幣)並未入本人數位貨幣帳戶而是直接進入博奕網站轉介的C員(C1、C2、C3、C4……)數位貨幣帳戶,雖然博奕網站帳面獲利但遲遲無法提現須繳交多次高額稅金亦無法提現方才知覺受騙。 1.A女自稱是台灣人冒用陳○○身分,實際是大陸人,故台灣警方也無法查緝。 2.本人已於110年2月向派出所提出A女及博奕網站詐欺案告訴但遲至今日仍無回應。 3.本人可否向B員(B1、B2、B3、B4……)等人以幫助詐欺犯罪名向地檢署提起告訴,因為台灣最大數位貨幣平台幣安網站有T+1限制( 用戶在C2C交易區購買完數字貨幣,需要24小時之後才能提到交易所以外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