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68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與大哥關係不融洽在家都會受到大哥與他老婆的揶揄、衣物被丟地上盥洗用品被倒掉,後來大吵了一架大哥說了你也可以倒我們都盥洗用品丟我們的衣服。告知父母只說了沒辦法,長期累積得氣憤爆發ㄧ氣之下我把他們的盥洗用品倒掉、衣服弄倒我就上樓回房間大哥就邊上樓邊大聲的說龜兒子躲在龜洞是不是看了ㄧ眼就下樓換他老婆上樓把倒在地上衣架往我房門丟邊丟邊說著怎麼這麼俗辣敢作不敢出來,後來我就走出來把他丟我的東西丟回去然後等我父母跟大哥上樓就說他受傷流血在那邊哭,我就回房間待著直到我姐下班回到家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在跟他訴說的過程大嫂上樓撿起地上的衣架往我們這邊丟丟到了我們就走進房間,氣憤的我把衣架往他房門丟這ㄧ丟換我大哥跑上樓(此時大哥已喝了酒)把衣架往我身上丟我丟回去他就動手打我往我的頭部打了好幾拳我沒能擋住他的攻擊也沒能還手導致我頭部腫了好幾包,被打完後我就趕快去醫院掛急診有驗傷單。


問題1請問我能告我大哥傷害罪跟申請保護令嗎?
問題2需要請律師幫忙嗎?要的話大概多少錢(剛出社會錢不多)
e2eacaff用戶 發表於 2019/12/24 23:12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24 23:17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已發生家庭暴力,有提告傷害與聲請保護令的空間。
    提告傷害與聲請保護令建議都需以書狀闡明事實經過並檢附相關事證會較為有利。又傷害與保護令皆有可能開庭,是否委任律師進行可律師諮詢後再作決定。
    
    
                         
  • 陳玉庭律師
    陳玉庭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5 00:20
    回覆諮詢(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

    一、可以聲明保護令的關係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二、暴力行為(包括精神、肢體)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
        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依你所述你的案件是有可能可以聲請家暴令、並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提出家暴令,可以禁止接近、禁止騷擾等,倘有違反家暴令,是有刑責的
    至於費用的部分,歡迎你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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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19/12/25 21:50
    回覆諮詢(191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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