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招募其參加投資平台,然其挹注資金至該投資平台後,該投資平台數月後卻忽然無預警倒閉為由,進而認定被告涉犯詐欺罪,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75號判決要旨:「…上情均與告訴人所證稱在向被告購買之US...
一、案由 原審認定被告涉犯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處被告有罪,並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案經二審法院當庭諭知本案另可能涉犯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嫌,要求一併進行答辯。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就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均認罪,且已與告訴...
一般毒品犯罪嫌疑人會被緝獲,大部分是因為:1.購買者檢舉上游買家、2.在監聽過程中發現、3.警方自己的情資。 因此實務上,據以認定構成毒品犯罪的證據,大多可能會有下列證據: 1.監聽的錄音、 2.搜索扣押時所扣的證據,比如說:夾鏈袋、磅秤、大量的毒品、吸食器等。 ...
當事人因為任職深夜打工清潔工作,上網尋求偏門賺錢方式,遭到詐騙集團騙取其信用卡以及銀行帳戶,以包裹方式寄出,後續立即發現帳戶遭凍結,以及多名被害人向警察局提出告訴,按經警方詢問後送地檢署偵查,經辯護過後,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使銀行審查人員陷於錯誤,以較高金額同意放貸,成功詐貸銀行,獲取高額貸款。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搜尋近40多件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後,主張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也於地檢署調查前,早已全數清償向銀行所貸款項,並無造成相關金融機構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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