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解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920 次瀏覽
事實經過:我23日報名參加了某婚友社,婚友社跟我說只需要每月3500新臺幣,便可由她們進行安排約會的服務(及其他像約會咨詢、活動參與、影片教學等服務)而婚友社也說隨時可以終止服務 ,只需繳完當期我有使用的服務。


問題:
1、想請問我隔一天想反悔,想要終止服務,我當時簽約時不是用信用卡分期繳費,也不是現金一次付清 是他們幫我辦一個分期繳款的東西,我完全沒有使用他們的服務,也沒有使用他們的排約,會有違約金的部分嗎?
2、要如何才能解約?
d4ec33c0用戶 發表於 2020/03/26 21:47

1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7 10:41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行政院現今尚未對婚姻媒合契約有發布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之相關規定,所以契約具體內容是否有不公平之處,仍建議整理相關資訊委由律師協助判斷,律師也能從中了解,以分析您的案件有無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情形,而可主張七天內無條件退費。
    
    您的情形該如何主張自身權益維護,建議整理契約相關資料,委由律師判斷分析之。若有這方面的需求,歡迎來信預約諮詢或至臉書私訊留言,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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