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生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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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0日 生活法律
先生婆婆迷信,如何訴訟離婚

📰新聞內容 一名方姓婦人指控婆婆迷信宗教,僅因為4歲女兒半夜驚醒或生病哭鬧竟將女兒帶到廟裡收驚喝符水、吃香灰,先生也因迷信宗教,自認為是神明轉世聲稱要幫女兒她驅魔等用符水

2020年01月30日 生活法律
面對金錢借貸 律師教你用借據與本票自保

面對親朋好友或生意往來,金錢借貸是很普遍卻難避免的社會活動,當中的爭議往往也最多,金額小的或許幾千幾萬,但法院案例中多達百萬元的借款爭議也不在少數。我最常被問的問題是:「律師,他是我朋友,我因為

2020年01月15日 生活法律
非區權會議召集人亦未被推舉為主席,其所擔區權會議主席之效力?

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主席,主持並指揮會議之進行,對於議案討論或決議事項之影響重大,倘由不得擔任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主席之人擔任主席,並主持該會議,其決議方法固屬違反法令,然僅係區分所有權人得否請求法院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不動產借名登記與信託並不相同

按稱「借名登記」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應承認其法律效力,於其內部間仍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購物是否可於7日內退貨?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其中所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可否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即事先拋棄繼承?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為現行民法第1147條所規定。故在被繼承人死亡前繼承尚未發生,自無從為拋棄繼承,即便拋棄亦不生效力。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小三所生之子女對於元配先生之遺產無繼承權?

小三所生之子女為非婚生子女如經生父認領,視為婚生子女,或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而有繼承權,反之,則無繼承權。惟生父如有撫育,亦視為認領,另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於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台灣地區人民之遺產目前有何基本限制?

一、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逾期視為拋棄其繼承權。 二、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工業住宅相關處罰規定

都市計畫法第79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 ,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買屋於交屋後3個月即漏水,法律上應如何處理

1、按「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