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梁家昊 律師

104台檢證12529號
  • 性別:
  • 年齡: 34歲
  • 語言: 中文、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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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台中,南投,雲林,嘉義

服務

陪同檢警偵訊、書狀撰擬、訴訟代理、契約審閱...

資格背景

1.東吳大學畢業
2.成功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3.103年律師高考及格
4.前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5.前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專職主任
6.事務所律師

發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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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律師打官司,中華文化的五千年傳統——訴訟文化興起與訟師專業化。
2.找律師打官司,中華文化的五千年傳統——從古典派訟師到現代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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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開中國近代司法史(上)—從中式衙門到西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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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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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長領域
醫療事故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毒品案件 婚姻.監護.家事 勞動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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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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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時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按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的規定,勞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超過8小時應給付加班費,您的工時應該是已經超過8小時。 2.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延長工時在2小時內的話,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您的月薪25000元,時薪應有104元,加給三分之一的話,公司在延長工作2小時內的範圍應每小時給加班費140元。 3.再延長工時2小時的話,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也就是超過前述的2小時後,再延長工時2小時內,每小時應該給加班費174元。 4.初步計算如上,您可再於勞動部所架設的加班費計算網站,計算精確數字。另您所屬公司應有違法,建議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檢舉,要求進行勞動檢查。 5.若要向勞動部檢舉,可以蒐集薪資條、出勤紀錄及其他盡可能可證明您工作到八點的記錄,若能取得公司所收藏紙上記錄將會更有力,若有其他可以佐證資料,也可盡量蒐集,若不明該等資料是否有用,建議可詢問律師建議。 6.以上事項供您參考。
    2019/11/0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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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 觀看
    請問這些言詞構成恐嚇威脅侮辱嗎?

    您好,因此人在群組中所為的話語已經有影射他人是狗以及有威脅他人生命之內函,所以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嫌,而持有精神障礙手冊,要看該精神障礙是否已經讓此人已無辨識能力及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若已無該等能力,才有可能免除刑事責任,但這個可能需要做醫學鑑定。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19/11/0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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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

    您好,不確定您朋友原本的貼文內容是什麼,也不確定您的留言內容是什麼,可能還是要麻煩您提供相關的貼文及留言內容給我們做較為精確的判斷。
    2019/11/08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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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商網站解約之合約剩餘價值如何計算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暫先回答如下: 1.合約的剩餘價值,應該要以合約書面所載的總價金扣除合約書面所載的第一年期款。 2.該店商合約應該是定型化契約,如果這樣的一個約款有顯失公平的情形,那你可以主張該等不得退還第一年期的約定無效,不過是否顯失公平,可能還是要具體檢視契約內容才有辦法知道。 3.如果中途解約的原因是可歸責於您,那您免不了還是要受點損失。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19/11/08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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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學霸凌我,可告嗎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根據您的回答,您的同學應該跟您一樣剛進國中2個月,在這種情況之下,可能都未滿14歲,而沒有刑責,頂多只能被處以感化教育等保安處分。但您應該可以在民法上對欺負您的同學及他們的家長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只是要看您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另有關霸凌相關情事,建議您向學校輔導室求救,學校輔導室會依法通報及介入處理,若學校並未妥善處理會被處以罰鍰。以上事項供您參考。
    2019/11/0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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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連續2天在網路洩漏本人個資,是否能提告2次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在第一次的地檢署告訴程序中,將對方連續兩天無端洩漏您個資的行為予以陳述,以免勞費,至於對方的行為會被論以一罪或兩罪,將會交由法院依照具體情況來判斷。以上事項供您參考。
    2019/11/0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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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恐嚇怎麼處理

    您好,依您的狀況,您應該會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恐嚇別人不需要你實際去做,而是你有去做這件事情的可能性就可以成罪,建議您跟前女友和解認錯,換取法院輕判。
    2019/11/06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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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屬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您好,根據您的情況,若您們夫妻間沒有合意以特定的物品來清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話,按照大法官解釋第620號的解釋理由書及最高法院最近的見解,都有提到,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是只能向配偶請求一定的「價額」,這個請求權不能用來請求特定的部分物品。若您想請求特定物品,可能需要與配偶協商合意,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2019/11/06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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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負責人債務問題

    您好,依您所述之情況,若您有親自或決定將有毒物質傪入該物品中,致該物品變為有害人體健康物品,並將之公開販賣、陳列,則: 1.刑法上,您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91條之1第2項之販賣有害人體健康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您有可能會被處七年以下有提期徒刑,若導致他人死亡,會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的話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法上,您依民法第191條之1及第28條等規定,需要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額是以被害人所受損害為計算依據,例如住院、醫療、看護、喪葬等所增加支出之費用,而不是以您出資額為賠償上限。 3.除民刑事責任外,可能尚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責任。 4.以上資訊供您參考,若有需要可以再以LINE方式詢問。
    2019/11/0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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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壓金付了,但是房東不出面簽租約

    您所說的情況比較可能是民法上所謂的 債務不履行,可以請求房東履行相關債務,要說會成立刑法上之詐欺,可能較有難度,建議可以在這段期間蒐集因為您遭到斷電所增加之支出,用以後續向房東求償。
    2019/11/0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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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上對女生性騷擾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中所謂的性騷擾,依該法第20條規定,會遭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該名女性更可以對您請求損害賠償。若您有裸露生殖器,更有可能是刑法上之妨害風化、若有碰觸該名女性,則會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嫌,凡此都會有相關刑責,希望您之後好好抑制您這方面的衝動。
    2019/11/05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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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 觀看
    租金壓金付了,但是房東不出面簽租約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暫且回答如下: 1.因為您所付出的房租,房東都有將房屋交付予您使用,所以很難說房東有成立詐欺。 2.您應該用什麼方式處理這個問題,應該要先看您是否要續租這個房屋,若您要續租,則可以先看一下當初的租房廣告或房東給您的LINE訊息,是否有表明租金,若有表明租金,則房東不應該任意漲租,房東可以漲租的方式就只能具體表明原因向法院聲請調整租金,但您的情況,我認為房東很難成立。若您不續租這個房屋,那就更沒有配合他調漲租金的要求。若房東持續沒將電卡充值,我建議可以拒繳房租抵制。 3.若您有留下LINE對話記錄、租屋廣告、匯款紀錄,那租賃契約應該還是成立的,那要看當初您跟房東在LINE裡面有沒有約定租賃期限,若沒有約定,您可以隨時終止跟房東的租約,並請求返還押租金,若有定租賃期限,則可能會有違約金的問題,但應該可以視情況酌減。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若有需要歡迎再line詢問。
    2019/11/0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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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不顧小孩又不願意放棄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法院在判決應該由誰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時,通常會委請社工或是家事調查官進行訪視,並做成建議,主要訪視內容包括未成年子女意願,與雙方家長之互動、及家長對於未來未成年子女之就學規劃、還有家庭是否支持協助扶養等事項,那若如您所述,丈夫並無意願擔任小孩的監護人時,那建議您現在開始蒐集相關資訊,不管是對話或是生活狀況之照片等,用以證明丈夫並不適任小孩之監護人。
    2019/11/04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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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犯,拘役50天如准易科罰金以一天1000元折抵一日

    您好,您的案件,如果判決的主文欄有記載得易科罰金,那通常不會不准,但還是要經檢察官審酌。又刑罰的執行都會以案件判決地為準,所以您的案子還是有可能要在桃園執行,若您想在嘉義執行,依照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第21條要請求桃園地檢署囑託嘉義地方檢察署執行才可以。但因您的案件有點緊急,建議您明天還是攜帶現金,準時到桃園地方檢察署,以口頭或當場向檢察署志工索取例稿方式當場向桃園地方檢察署的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以上建議供您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19/11/0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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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攤車

    您好,您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的行為,並不會因為聞風而逃離現場一百公尺就不存在,故警察依法開單仍屬有據,建議您依限期繳納罰鍰。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2019/11/0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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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肖像權

    您好,不知道您的非公開照片,原本都存放在哪裡,如果是存放在您的手機或電腦裡面,該人以未經您同意之方式進入該電腦或手機取得該照片,有可能成立妨害電腦使用,另將您的照片公開在DCARD上,有可能會有妨害個人資料之問題,若您有當時張貼您照片之人的帳號名稱,或許可請檢察機關發函詢問該帳號是由誰所創設。以上初步回答供您參考,若能提供更多資訊,相信回答可以更加精確。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2019/11/0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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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女酒駕昏睡開車,撞到我停在住家門前的車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您之後需要以法律解決相關問題,建議您在將愛車送修後,將相關維修單據予以保留,並請車廠幫您估計車輛維修後相較於維修前價值減損若干,來當作您之後用以當作請求損害賠償之證據。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2019/1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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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警察局通知書

    您好,不確定您收到的通知書上面是否是同一個案子,又或者有可能是有什麼問題想補問,若您認為是同一個案子,而想簡省勞費的話,建議可以去電警察局詢問,並告知已有因為什麼案子在哪一間警局詢問過,再問是否仍需再度前往釐清。
    2019/10/3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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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購買商品不適合再轉售,售出價格比原本賣家賣的高

    您好,依您敘述的事實,在您取得物品所有權後,您當然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所有物。否則一般自淘寶網上低價進貨,再高價售出者,都有違法? 另他在公開社團上公布您的姓名,是否可得直接或間接識別您的全名,若是,的確有可能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嫌。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2019/10/31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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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網紅提告妨礙名譽,求助我該如何應對...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您好,依您的情形,成罪的機率的確是頗高,是以檢察官問您相關問題時,就客觀事實還是承認較妥,並可向檢察官表明自己有意願與對方和解,檢察官應該也會詢問,至於和解金額,實務上並沒有固定的金額,要看被罵者身分、場合、內容、影響多廣等。而且和解是否成立還是要看兩造的條件,若落差太大,即使您有意和解,對方無和解意願,亦無法達成。 2.至於除等候檢察署通知外,您也可以與對方洽談和解,但若有達成任何和解協議,建議寫成書面,並可以寫成撤回告訴狀,請對方當場簽名,簽完名後幫他遞送給地檢署較為妥適。以上回覆供您參考。
    2019/10/3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