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網站解約之合約剩餘價值如何計算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975 次瀏覽
跟某一電商平台簽了兩年合約,因故需中途解約, 平台規定第一年的部分不得退款, 但可以退第二年的金額. 假設當初兩年優惠價為$80,000, 一年期網站標示定價46,000,優惠價$42000(也就是42000才是平台對外最終的售價), 但最後平台計算合約剩餘價值卻以46000,意即我只能拿回80000-46000=34000.

想請問:
1) 合約剩餘價值應以何者為主?
2) 合約若規定第一年無法退費是否合理?
7dc1c765用戶 發表於 2019/11/08 06:49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8 07:3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暫先回答如下:
    1.合約的剩餘價值,應該要以合約書面所載的總價金扣除合約書面所載的第一年期款。
    2.該店商合約應該是定型化契約,如果這樣的一個約款有顯失公平的情形,那你可以主張該等不得退還第一年期的約定無效,不過是否顯失公平,可能還是要具體檢視契約內容才有辦法知道。
    3.如果中途解約的原因是可歸責於您,那您免不了還是要受點損失。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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