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楊俊鑫 律師

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性別:
  • 年齡: 47歲
  • 語言: 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 執業年資: 15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

服務

電話0928967948,專辦刑事案件、地檢署陪同開庭、分局(派出所)陪同製作調查筆錄、律見、閱卷、刑事告訴狀代寫、刑事答辯狀代寫

資格背景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五年、第十五年律師、101年法扶嚴選優良律師

發表著作

刑事案件偵查中應答策略0928967948(可加LINE)
(地檢署偵查、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處理、收到警局通知書如何處理.....)

一、事前的準備比臨場應變重要:

(一) 臨場應變可遇不可求。朱元璋說過,以一擋百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大部分打仗要打贏還是要以十打一。事先的準備充足,臨場要應變的東西就會變少。什麼都不準備就去開偵查庭,就跟沒帶子彈上戰場沒什麼差別。偵查中一定要充分準備再上戰場,這樣勝算比較高一些。

(二) 開偵查庭前做什麼準備最適合呢?

1、 當然是先找個律師談一下。

2、 請律師幫你查判決供你參考:

(1) 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
(2) 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
(3) 搜集有利的實務見解、有利的證據。
(4) 法諺有云,證據是訴訟之母,檢察官法官都是看證據來處理,證據多的人勝算會比較高。

3、與律師討論如何搜集有利證據。

4、與律師沙盤推演,把可能被詢問到的問題先準備好。

二、 開偵查庭注意事項:

(一) 開庭萬不可插話: 講話是一門藝術,插話來說是最要不得的行為,案件在地檢署起訴、不起訴、緩起訴都是檢察官決定的。至於在警察局也是一樣的,雖然警察不是做主的人(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但是得罪警察也不會有好處的。

(二) 開偵查庭講話要慢,至少要書記官跟得上打字,還要確認書記官是否有照你的意思打字: 「有殺人」、「沒殺人」只差一個字;「我知道」、「我不知道」也是差一個字;「我認罪」、「我不認罪」也是差一個字。在警詢的時候講錯話的話可能會被持續誤會。另,在地檢署開庭的時候講話要慢讓書記官來得及打字,目的不是為了討好書記官,而是當你沒有每個字看清楚就急著唸下一個字,筆錄沒看清楚就急著簽名,「不認罪」變成「認罪」,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三) 言多必失,檢察官沒有問你的不要多講;檢察官問你的範圍如果是在律師沙盤推演內範圍,以簡短回答為好。

(四)開偵查庭後要馬上做筆記: 台灣司法程序特重供述,如果你開完庭不馬上做筆記,那麼你下次很容易就忘記這次開庭的細節。這會有什麼影響呢?第一個當然是你下次開庭的時候會忘記上次開庭的時候講過什麼話,當檢察官或法官就同一個問題再問你一次,你很可能會跟上次說的有所出入。告訴人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被告的認定;被告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告訴人的認定;就連證人供述前後不一,都可能因此被認定是偽證罪。所以,開完庭還是做個筆記回去,有空的時候複習一下吧!

(五)如果選任辯護人,辯護人可以在開偵查庭的時候做筆記,我的作法在開完庭之後會把開庭做的筆記打字提供給當事人參考。

(六) 開偵查庭講錯話不要慌張: 有一個東西叫反敗為勝,以一個被告的立場,就算開庭講錯話都未必是一個輸,但是如果因為開庭講錯話就意志消沈進而認輸,那就幾乎是必敗無疑了。講錯話沒關係,當場可以改就改,之後還可以寫狀更正釐清;如果當場沒改或是當場沒發現,事後寫狀更正釐清,甚至是找其他證據也都還有機會。

(七) 是否馬上舉證?馬上寫狀? 急著寫狀或急著提出證據很危險,因為偵查不公開,你根本不知道檢察官手上有什麼東西,也不知道他手上的東西加上你的說法是不是會造成誤會。在不是很確定檢察官的想法,不是很確定檢察官手上有什麼證據之前,過早的舉證或是過早的寫狀風險都過大了一些。

(八)建議至少由律師代撰書狀: 刑事書狀真的是建議由律師代撰。警察、檢察官問的每一個問題都有他的意思,不會問你不相關的問題。找律師的目的當然是由律師搜集有利於你的實務見解,然後把你的證據組織好,寫一個狀說服檢察官你是無辜的人。我看過有人問了十幾個律師,就因為一句話寫錯白白浪費了三年的時間,三年後他又寫了一個狀紙又寫錯一句話。代撰書狀部分律師的收費會比刑事偵查中辯護的委任費用還要低。如果無資力委任律師,除了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以外,還可以考慮以代撰書狀的方式由律師協助。

 (九)是否保持緘默:

1、這個問題是兩難,有時候在事證未明的情況下你不保持緘默會講錯話,一旦被誤會了可能再也回不了頭;但如果你保持緘默,有的檢察官會認為你就是有做。

2、是否要保持緘默會因為每個案件不同而做不同的考量,這個部分建議跟律師討論一下。

3、如果要保持緘默,除了人別(姓名、住那裡,電話等)及警方有沒有刑求你這個問題以外,其餘部分要緘默就全部保持緘默吧!但依照實務見解,部分的緘默是可以做不利被告的認定的,這個很多人不知道,要注意!

(十)是否接受公家測謊:

1、先講答案,答案是不要。

2、公家測謊有冤案,而且不只一件,像是江國慶就是公家測謊所產生的冤案。而且測謊的時候如果你有高血壓、心臟病、對案件感到憤怒、會痛、會麻等都可能對測謊結果產生影響。

(十一)是否接受民間測謊?

1、偵查中,如果沒做壞事而且身體沒有問題,是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2、檢察官未必會相信民間測謊,但如果他看了民間測謊的鑑定報告有點相信你,然後願意幫你搜集其他有利的證據,這樣民間測謊就有價值了。

(十二)是否和解或調解?

1、如果是重大刑案而覺得無辜,請不要和解、不要調解,因為和解調解可能會被誤以為是認罪。

2、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是可以談和解談調解,但如果是否認犯罪的,在談和解談調解的時候要注意內容不要寫成認罪。

三、如被告為外國人,會建議在分局做筆錄時要請外事科警員在場翻譯,在偵察庭時開庭前要請書記官幫忙找通譯開庭翻譯,做筆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要確認清楚是否與表達意思相同。

四、如果不希望家人知道怎麼處理:

(一) 指定律師為辯護人兼指定送達代收人,但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會准;而且有時候書記官還是會誤寄。

(二) 跟郵局申請,將你的文件都改寄到其他地址,這個部分請洽郵局。

(三) 如果真的怎麼防都沒成功而被家人收到信而不想要講實話,那麼請考慮善意的謊言,例如:「唉呀我看一下,這個是詐騙集團寄來的呀,給我我來處理」之類的。

五、 總結: 警察詢問前或到地檢署開偵查庭前建議先找律師討論案情,了解應如何面對司法流程,及應對進退那些話該講,那些話不該講,勝算會比較大;如果事前沒有找律師那麼庭後檢討更不容忽略,建議警詢完或開完庭之後,寫下筆記找律師討論,以便更清楚後續應如何努力,例如:討論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加強搜證、有沒有什麼盲點可以突破的、有沒有什麼地方檢察官已經誤會要想辦法澄清的,讓熟諳法律的律師幫你把關以維護自身權益。

*每個案件有其特別之處,遇到案件仍建議約到律師事務所諮詢為宜。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楊俊鑫律師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順利解決問題。

服務內容:專辦刑事案件、刑事偵查辯護、警局筆錄製作陪同、律見、閱卷、律師函、民刑案件諮詢、民刑案件書狀代寫、聲請緩刑狀

服務範圍:士林、台北、新北、桃園、基隆、宜蘭、台中、彰化、南投、台南、花蓮、高雄地方檢察署、法院、警局分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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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偵續字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毒偵續案件也是可能不起訴處分。 二、你可以考慮先約來諮詢再決定如何處理,我多查一些有利於你的裁判供你參考。 三、我摘要「毒偵續不起訴案件」相關判決供你參考: 「被告駱○漢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05 年度毒聲字第558號裁定令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嗣因認 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08年1月9日釋放出所,並經臺 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7年度毒偵續字第12號為不起 訴處分確定,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憑。」。
    2020/02/2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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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竊罪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如果是通緝到案的話是有可能會被聲押,所以如果有收到開庭通知一定要記得去;如果有正當理由沒辦法去的話也要寫刑事聲請改定庭期狀。 二、關於有幼子需要扶養對是否羈押的影響,我摘要一則裁定供你參考: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乙○○與丙○○夫妻2 人所涉之竊盜犯 行,業經法院查明,而再無勾串、翻供之虞,為此請求准將 被告2 人責付於丙○○之母甲○○(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 000000)後,准予停止羈押,俾利照顧3 名幼子等語。 二、經查,被告乙○○、丙○○所涉偽造私文書、竊盜等犯行, 犯行明確,而分經本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3 月、6 月 在案,有本院判決書1 份在卷可按;又被告2 人乃係通緝到 案,亦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惟本院另審酌被告丙○○乃 係受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之宣告,是應認命其責付亦可確保 日後審判、執行程序之進行,爰裁定如主文第1 項所示;至 被告乙○○,則尚有羈押之必要,是此部份之聲請應予駁回 ,爰裁定如主文第2 項所示。」
    2020/02/2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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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竊罪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要看你有沒有竊盜前科,及除了本案以外你有無其他犯行。 二、開庭的時候建議跟檢察官講你有小孩要照顧;也有看過有人把小孩帶去開庭的。 三、我摘要一則裁定供你參考: 「茲因被告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本院訊問,並聽取檢察官之 意見後,認被告就其所涉犯嫌均坦承不諱,又有各證人即被 害人之證述及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等在卷可佐,足認被告前 揭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告之戶籍址在臺南市官田戶政事務所 ,難認其有固定住所,其所陳報之新竹市○區○○路000 巷 00號之居所址,查無被告此人,有本院送達證書在卷足憑, 其雖又陳報與母親一同居住於臺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0號1 樓,然經查此址資料不存在,且其母親徐阿妹已歿 ,亦有全戶戶籍資料(完整姓名)查詢結果及戶籍資料在卷 可參,足見被告所述均為不實,應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 虞。另被告前曾因竊盜案件,分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本 院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接續執行,甫於 108 年1 月10日執行完畢出監,隨即於同年9 月間陸續犯下 本件犯行,參以本件犯行時間密集、竊盜次數多次、行竊地 點、手法相同,足見為被告習慣之犯案模式,應認被告有反 覆實施之虞。經本院綜合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 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認仍有羈押之 必要,其他侵害較小之替代手段,均不足以確保本案日後審 判、執行之順利進行,是無從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 之,而仍有羈押之必要。此外,本案復查無何刑事訴訟法第 114 條各款所定之情形,應自109 年2 月6 日起延長羈押2 月。」。
    2020/02/2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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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後續求償項目有問題

    一、關於親屬間看護可以主張一日二千部分,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 「看護費用:被告固抗辯原告未聘請專業看護,而是由親人照顧,應以強制險賠償金額一天1,200元做為計算之基準云云;惟親屬間之看護於專業性上或許較低於專業看護,然照顧時用心之程度必然高於專業看護,親屬間看護與專業看護之價值評斷,不能以親屬間看護專業性較低做為降低看護費請求之依據,被告所辯,不足為採。是原告主張325天應以一日2,000元作為計算基礎應屬合理,故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看護費用650,000元【計算式:2,000元×325天=650,000元】,應予准許。
    2020/02/22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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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後續求償項目有問題

    一、通常我是以傷勢來研究相關判決供當事人參考。 二、關於你說的傷勢,我查了一下,下面這則判決應該是跟你說的情況類似。 三、判決摘要:「造成原告當場人車倒地,受有右側髖臼關節骨折合併脫位等傷害」。 四、摘要這則判決其他可供你參考部分: (一)看護費用:參照原告受有右側髖臼 關節骨折合併脫位等傷害,依據原告所受傷勢,自造成原告行動不便,是其 住院及出院居家復原其間,確有僱用看護之必要。從而,原告請求住院期間 看護費用二萬四千八百元及居家看護費用十六萬五千元,為有理由,應予准 許。(但你說的是親屬間看護,如醫生認有看護的必要,親屬間看護也是可以請求的) (二)工作損失部分     原告主張其於本件事故發生前,每月薪資逾五萬元,因本件事故向公司請傷 假半年,倘以每月薪資五萬元計算,原告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害為三十萬元等 事實。業據提出薪資證明書、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差假資料查詢等 件為證。依據原告所提出之薪資證明書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記載, 其九十一年七月份之薪資為五萬一千三百零九元,九十一年度薪資所得總額 為六十萬八千八百八十一元。依據原告所提之差假資料查詢所載,其於九十 一年十月至九十二年二月即已請公傷假五個月,而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至同 月三十日及同年九月一日至同月二十五日亦均請公傷假,核與原告主張因本 件事故向公司請傷假半年相符,故原告請求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害三十萬元, 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二之一)關於工作損失部分,如果經醫師鑑定有減損勞動能力比例的話,是可依醫師鑑定的結果去計算並請求其餘部分勞動能力減損的賠償。 (三)精神慰撫金部分    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 標準,得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 最高法院五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三號著有判例。原告固主張因本件事故受 有精神上痛苦,爰請求精神慰藉金一百萬元云云。惟本院自應審酌相關情事 ,以核定相當金額之精神慰撫金。查原告、未婚、專科畢業、並無資產,其 自本件事故發生日即九十一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二年十一月八日止,持續 治療所受傷害,並因此向公司請傷假半年,此有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收據 及差假資料查詢等件,在卷足憑。是其精神受有痛苦至明,基上,本院斟酌 被告加害行為、原告受害程度及原告之教育程度、收入等情況。認原告請求 被告賠償一百萬元之精神慰撫金,顯屬過高,應核減至三十萬元,方屬公允 ,逾此數額之請求,為無理由。 (三之一)雖然精神上賠償是依雙方經濟狀況由法官自由心證來認定數額,但這件的傷勢之你幾乎是一模一樣,所以參考價值是比較高的。 (四)同樣的傷勢我粗略查到的判決不只一件,先查這件給你參考。
    2020/02/2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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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後續求償項目有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楊俊鑫律師(3年間勝訴102件以上、11年律師經驗、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 本案回答: (一) 看護費用如果是台南地院的話一天是一千二;如果是其他縣市法院的話一天是二千,之前我統計的結果是這樣。如果你要提告的話要再統計一下。 (二) 關於各該項目之行情,建議先找一個跟你同一國的律師諮詢並試算,不要傾賴對方或是保險公司的試算。 (三) 你太太部分則是職災補償的問題,如約來事務所諮詢建議一併討論。 (四) 研究清楚行情再上場討論和解或調解事宜。 (五)如果經濟狀況不好而符合法律扶助的資格則可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們。 二、律師關於車禍案件之處理經驗: (一) 車禍頸部受傷,經律師協助獲賠二百餘萬元案。 (二)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1。 (三)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2。 (四)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3。 (五) 案由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案。 (六) 曾任交裁處律師,對交通裁決爛熟於心,經驗豐富。 (七)車禍昏迷三日求償及和解案。 (八)車禍遇霸氣對造處理案。 (九)車禍和解僵持不下促成和解案。 (十)借車遭刮損賠償案。 三、律師所撰相關文章: (一)車禍肇事原因釐清方法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關於肇事逃逸案件,我有寫幾篇文章可以供你參考。 (二)肇事逃逸無罪答辯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三)肇事逃逸案件無罪判決之分析: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四)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 (三)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五)未碰撞卻被認定肇事逃逸案判決之整理(以告訴人立場)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六)車禍和解技巧之分析。 (七)由於本網站並不能超連結,如欲參考以上文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2020/02/22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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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地檢署聲請查復案件進度但無回應
    感謝律師回答

    楊俊鑫律師(3年間勝訴102件以上、11年律師經驗、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本案回答: (一)如果鑑定還沒有結論,建議你想想有沒有辦法在鑑定上再多做努力。 (二)如果鑑定不利於你而你不服,則可以考慮具狀聲請覆議。 (三)如果雙方求償金額不是差距很大,也可以考慮和解或調解。 (四)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先諮詢。 二、律師關於車禍案件之處理經驗: (一) 車禍頸部受傷,經律師協助獲賠二百餘萬元案。 (二)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1。 (三)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2。 (四) 案由肇事逃逸不起訴案3。 (五) 案由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案。 (六) 曾任交裁處律師,對交通裁決爛熟於心,經驗豐富。 (七)車禍昏迷三日求償及和解案。 (八)車禍遇霸氣對造處理案。 (九)車禍和解僵持不下促成和解案。 (十)借車遭刮損賠償案。 三、律師所撰相關文章: (一)車禍肇事原因釐清方法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關於肇事逃逸案件,我有寫幾篇文章可以供你參考。 (二)肇事逃逸無罪答辯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三)肇事逃逸案件無罪判決之分析: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四)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 (三)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五)未碰撞卻被認定肇事逃逸案判決之整理(以告訴人立場)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六)車禍和解技巧之分析。 (七)由於本網站並不能超連結,如欲參考以上文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2020/02/2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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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對方身分證能知道對方在不在看守所嗎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經驗)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壹、 本案回答: 一、 要看你想知道對方是不是在看守所裡的原因是什麼。 二、 既然是車禍,就可以跟警方調相關資料。 三、 如果是要提民事訴訟,你可以檢具警方調到的資料就可以提告了,關於個資及是否入監部分你可以聲請法官幫你調查。 四、 如果是刑事訴訟部分,你提出刑事告訴之後檢察官就會自己查被告住所了。 五、 車禍案件在鑑定階段就建議你要傾盡全力。 貳、【本所近三年刑案勝訴至少102件以上】: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八)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2020/02/22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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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約諮詢: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102件以上、11年律師經驗、5年法官助理經驗,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lawyer660129(代撰書狀可以視訊方式處理) 一、 本案建議: (一)關於民事部分,被害人可能會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果是父母離異的話是由有監護權的人賠償,無監護權的人可以主張無監護權而不用連帶負責,此部分有勝訴判決可茲參考)。 (一之一)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如果有收到被害人提告的話建議至少要寫答辯狀。 (一之二)如果總金額只有六萬,會建議考慮與被害人和解。 (二)這個另涉及少年是否有幫助詐欺的非行,未滿18歲會由少年法庭處理。 (三) 未滿18歲一般來說是從輕處理(例如交付保護管束),不用太擔心。 (四) 可以由家人先約來事務所諮詢。 (五) 建議你帶的手上有的所有證據約來事務所跟律師諮詢。我會依照你手上的證據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 (六)我會查一些類似案件的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跟你討論如何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 (七)諮詢後再考慮是代撰書狀還是委任律師擔任輔佐人。 (八)找工作提供帳戶被騙的案件,我摘要一則無罪判決供你參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908號判決(該案二審維持,案號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802號判決),判決摘要:「再者,被告供稱中信銀帳戶是寄送給「張書豪」者,此有被告提出之寄送照片資料4張在卷為憑(見警卷第9頁、本院卷第41頁至第45頁),本院依職權以「Pinnacle Sports」、「張書豪」、「線上博彩(博奕)」、「陳嘉欣」作為關鍵字搜尋全國地方檢察署及地方法院之偵審結果,共計有30件案件,情節幾乎與被告辯稱之情形相同,大致上都是因為對方佯稱可出租金融帳戶供博奕兌換彩金使用的方式兼差(見本院卷第55頁至第253頁)。因此,由此司法實務現象亦可間接證實詐欺集團常以此種事由騙取交付金融帳戶資料,而且不是只有被告會受騙,相當多民眾也可能會相信提供金融帳戶只是兼差賺錢,而不是被用來當成詐欺別人的犯罪工具。所以並不能推論出一般社會大眾如處於與被告相同情況時,均不會受騙交付金融帳戶資料的經驗法則。況且,根據本院上述依職權以關鍵字搜尋司法偵審之結果顯示,有部分的個案是被檢察官以罪證不足為不起訴處分,或雖經檢察官起訴但遭法院判決無罪者,亦可佐證如欲以經驗法則推認本案被告基於幫助賭博之犯意交付中信銀帳戶資料,即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將難以通過刑事有罪判決所要求之無合理懷疑確信門檻」。 二、關於詐欺案件,我有寫一些文章可以供你參考: (一)被騙帳戶被告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六) (二)幫助詐欺無罪判決之研究(三) (三)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 (四)地檢署偵查律師應全力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 (五)因此網站無法超連結,如需參考 我寫的這些文章可考慮約來事務 所我查給你看。 三、參考勝訴策略(應徵工作未幫助詐欺案): (一)不承認故意,可以考慮是否承認有過失。 (二)考慮是否表達願與告訴人和解之意(此部分視當事人意願而為調整)。 (三)其餘策略: 1、由律師協助查詢勝訴判決,參考各該勝訴判決搜證方法。 2、由律師擔任辯護人具狀聲請地檢署或法院調查證據。 3、由律師協助與告訴人洽談和解。 4、以勝訴為目標,由律師秉持專業執行各該具體策略。 5、視不同案件事實及證據狀況,由律師與當事人共同擬定其餘策略。 四、律師經驗: (一)幫助詐欺案件承認過失不認故意一審無罪案。 (二)幫助詐欺案件承認過失不認故意二審勝訴案。 (三)幫助詐欺案件偵查中不起訴案。 (四)幫助詐欺案件偵查中和解加一審和解認罪獲緩刑案。 (五)幫助詐欺代撰書狀獲緩刑案。 (六)投資糾紛和解獲不起訴案。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所長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楊俊鑫律師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捷運芝山站坐計程車120元左右*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
    2020/02/2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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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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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小無猜條款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經驗)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如需約諮詢請先加line或來電預約) 壹、 本案回答: 一、 行為人為未滿18歲的話才會有與未滿16歲以下性行為告訴乃論之問題(也就是你說的兩小無猜條款)。 二、 行為人滿18歲,而對方為16歲以上之人為性行為,只有在性交易的情況下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而判刑(例如,可能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元)。 三、 你說的情況,如果對方為16歲以上之人,又沒有性交易的話並不成立犯罪。曾有對方家屬提告民事求償而遭法官駁回的判決。 四、 對方的訊息都要留著,記得要擷圖備份以免逸失。 五、本所承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勝訴經驗豐富(三年間勝18件)你如果擔心的話可以先約來事務所一談。 六、茲臚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本所勝訴案例供參考: (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十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十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 (十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十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十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十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貳、【本所近三年刑案勝訴至少102件以上】: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八)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2020/02/22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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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人有證據被告說謊 是否會被起訴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1)請問在偵查庭中檢察官是否已看過所呈交的證據,知道被告在說謊?還是偵查庭結束後才看證據? 答:一般檢察官會綜合所有證據來判斷被告所辯是否可信。 2)若被告滿嘴謊言是不是就一定會被起訴,還是會有第二次偵查庭? 答:被告說謊未必就一定會被起訴,要看證據能否支持被告有罪。至於檢察官是否要第二次偵查庭要看檢察官,有的檢察官會,有的檢察官不會。 3)第一次偵查庭後,多久會知道有沒有起訴被告? 答:不一定,每一股檢察官辦案速度略有不同。而地檢署網站都會有偵查終結公告;如果偵查有結果也會將偵查結果寄給當事人。你也可以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案件進度為何。
    2020/02/20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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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嚇罪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那要看對方有沒有錄音,如果你沒有講就不用害怕。 二、恐嚇的話還要看對方怕不怕,如果對方完全不怕的話也有可能不成立恐嚇罪。 三、對方不害怕而不成立恐嚇罪獲不起訴的,可以參考的案件不只一件。 四、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諮詢,只是我是收費諮詢的律師。 五、你也可以考慮收到警局通知單或是地檢署傳票再約來事務所談。
    2020/02/2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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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案筆錄後 原告訴者不提告下 我還會被抓回去問話嗎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那要看過夜的內容及女生年紀來判斷。 二、如果是有做愛,然後女生年紀未滿十六歲,而且你滿十八歲,那這個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三、如果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對方不告也會繼續進行訴訟。 四、如果檢察官有傳你去開庭,你收到傳票之後不到就會命拘提,拘提不到就會通緝,通緝遭逮捕的話就會被抓到警局然後送到地檢署去。 五、不同的內容會有不同的可能性。 六、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討論一下你所遇到的具體情況為何。
    2020/02/20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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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相同案件但是不同被害人需要開兩次庭嗎?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同一被告的不同案件,僅為相牽連案件,本質上還是二個案件。 二、所以如果是沒有併案的話是可能開二次庭。 三、如果要加速處理速度的話可以考慮具狀聲請併案處理。 四、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由律師代撰刑事書狀。
    2020/02/2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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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傷害罪,與申請暫時保護令生效有關聯嗎?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關於保護令案件要謹慎處理。 二、一般人誤以為保護令沒什麼,在保護令案件會比較鬆懈。 三、但證人在保護令事件的證詞,如果是在法官面前為之,在刑事案件也是傳聞法則的例外而得為證據,如果在保護令程序就證人證詞沒有好好回應,一旦證人證詞在刑事案件被採為證據可能就會變成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四、如果你真的沒有傷害她,會建議試著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單純的防守不如積極的搜證。 五、你可以考慮先約來事務所諮詢。
    2020/02/20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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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面鄰居新增監視器對我家門口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依成本考慮,建議你考慮聲請調解來處理。 二、如果拍攝角度是公開的場所的話就沒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 三、既然雙方都開店,一般是會被認為是公開場合,你可以考慮也裝個監視器反制。 四、我摘要一則裁定供你參考:「可知本件監視器因主機、螢幕及硬碟等設備尚未裝設及舊線路問題,無法拍攝影像供被告觀覽,並無妨害聲請人競選之可能,縱使拍攝功能正常,拍 攝範圍至多僅及於聲請人競選總部外之公共場所,無從竊錄聲請人競選總部內之非公開活動。」。
    2020/02/2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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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已撤銷假釋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查一些裁定供你參考。 二、你也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討論,只是我是收費諮詢的律師。
    2020/02/2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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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受害者如何領回已圈存的錢

    楊俊鑫律師(3年間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民事要取得執行名義才能據以聲請強制執行。 (一)執行名義裡面,速度比較快的是假扣押。 (二)我有寫一篇假扣押成功案例之研究的文章可供你參考。 (三)如果你要委任律師代撰書狀或是委任律師代辦假扣控,就要考慮一下你損失的金額跟委任律師的成本是否值得。 (四)如果有需要協助你再跟我約時間。
    2020/02/20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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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竊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經驗)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壹、 本案回答: 一、關於蘋果產品遭竊,以IP位置為基礎再加上證人證詞定被告罪的,可參考以下判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663號判決。 二、你可以約來律師事務所我多查一些勝訴判決供你參考。 三、但我是收費諮詢的律師,要先跟你講一下。 貳、【本所近三年刑案勝訴至少102件以上】: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八)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2020/02/17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