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傷害罪,與申請暫時保護令生效有關聯嗎?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492 次瀏覽
去年九月與同居伴侶發生感情糾紛,爭執期間我們有拉扯,而後對方去醫院驗傷,並對我申請暫時保護令及提告傷害,而暫時保護令已生效,請問這會影響之後傷害罪之判定嗎?
473803f0用戶 發表於 2020/02/18 18:21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8 18:3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保護令與傷害案審核構成要件不同,但難免可能會影響判斷。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0 00:27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關於保護令案件要謹慎處理。
    二、一般人誤以為保護令沒什麼,在保護令案件會比較鬆懈。
    三、但證人在保護令事件的證詞,如果是在法官面前為之,在刑事案件也是傳聞法則的例外而得為證據,如果在保護令程序就證人證詞沒有好好回應,一旦證人證詞在刑事案件被採為證據可能就會變成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四、如果你真的沒有傷害她,會建議試著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單純的防守不如積極的搜證。
    五、你可以考慮先約來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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