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蔡睿元 律師

106臺檢證字第13620號
  • 性別:
  • 年齡: 35歲
  • 語言: 中文、台語
  • 執業年資: 3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

服務

1. 免費-線上初步法律諮詢
2. 各類訴訟案件
3. 緊急夜間偵訊
4. 地檢署陪同偵訊
5. 警察局陪同製作筆錄
6. 代撰書狀、律師函、存證信函、協議書等
7. 洽談和解、調解等事宜

資格背景

曾任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
曾任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曾任 誠瀛法律事務所 律師
現任 睿言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
  • 回覆次數 33
  • 總諮詢案件 33
其他專長領域
消費糾紛 車禍事故 刑事犯罪 遺產.繼承.贈與 毒品案件 不動產.土地 婚姻.監護.家事 勞動問題 債務糾紛

註冊於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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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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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構成要件疑問

    您好: 若當方自始即是提供不實訊息,根本沒有要施工或根本沒有施工的能力,則可能涉及詐欺財罪嫌。至於您所提問財產損失之主張,這部分就是您因對方施用詐術,陷於錯誤後所交付之財物,即為您的財產上損失。
    2021/03/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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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店裡拿走私人物品被老闆告侵佔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您主觀上並無侵占或竊盜之犯意,是有可能不會成立侵占罪或竊盜罪的,但仍需有證據證明您的說法。 2.建議可以用文字訊息等得以保存紀錄之方式,先向老闆告知要歸還物品,若老闆願意接受則建議簽立收據。若老闆無回應則建議等到地檢署再向檢察官說明情形,以避免物品遺失或有不承認您有歸還物品之情形。
    2021/03/08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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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和解金問題

    您好: 依您所述尚不清楚您是以何種方式成立和解,若是透過法院作成和解筆錄,則對方可以持該和解筆錄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的財產。 另外若您是因應徵工作被騙,而涉及到幫助詐欺罪嫌,現在實務上已有出現無罪之相關判決,但要保留應徵工作時之相關訊息紀錄,以證明您的說法。
    2021/03/08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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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事故損害賠償談不攏該怎麼處理

    您好: 1.若您製作筆錄時有請警方拍攝受傷情形之照片,也可以用以證明有受傷之事實。 2.依您所述對方緊急剎車,仍需視具體個案判斷對方是否有過失,若有過失才可能成立過失傷害。 3.至於您的部分,依您所述您是追撞上對方車輛,在實務上通常都會認定您有過失(但仍未因個案具體情形而有異)。 4.對方向您求償之問題,需視您是否想主動解決此車禍爭議。若不想主動,則可等對方確實有提出告訴或聲請調解時,再依相關調解、訴訟流程和對方洽談賠償事宜或由法院認定過失責任歸屬、比例、賠償金額。
    2021/03/08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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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車禍事故求償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委任律師委任律師會為您處理那些事情,仍須視您和律師之契約內容而定。通常全案委任就是該審級(指提告到拿到法院判決為止)會負責出庭、寫狀,若要洽談和解也會負責處理和解事宜。 2.您們本身須注意,於民事部分損害賠償部分,請保留因為此車禍所生之相關費用支出之單據,例如醫療費用之單據、看診回診之交通費收據等。因訴訟時法院主要是以支出單據來認定被害人所受之財產上損害金額。另外涉及該車禍事故本身之證據亦應保留,如行車紀錄畫面等,此部分證據同時可用於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上。 3.車禍事故通常都會同時涉及刑事案件之過失傷害及民事案件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特別注意時效問題,刑案過失傷害部分之時效為車禍事故發生時開始起算6個月內,民案損害賠償部分之時效為車禍事故發生時開始起算2年內。若有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於檢察官起訴後,若仍在車禍事故發生時起2年內,則得以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此方式可節省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所需繳納之裁判費。
    2021/03/08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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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被盜用

    您好: 若確實因被盜用身分而致牽涉到刑事案件,您可以於警方或地檢署通知製作筆錄時向警方或檢察官說明此身分被盜用之事實。另為盜用您身分,以您名義締結租賃契約之人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罪。
    2021/03/08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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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錢未還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一開始有依約返還借款,因此難以成立詐欺取財罪,建議如前兩位律師所述以相關借據作為證據向管轄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款。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查扣債務人之財產。
    2021/03/05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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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購買東西

    您好: 1.是否構成詐欺仍須依具體個案判斷,如當初購買時賣家是否提供不實訊息,或是以仿冒品充作真品等。 2.若無前述虛偽不實之情形,而僅是商品瑕疵問題者,原則上是屬於單純之民事糾紛,得依民事訴訟之方式請求賣方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及瑕疵擔保責任。
    2021/03/05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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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怎麼解決房屋問題

    您好: 1.遺囑必須符合法定要件,依您所述阿公在世前用口頭告知並不符合遺囑之要件。 2.在阿公在世時,未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則於阿公過世時,該房地仍屬應繼遺產,應由繼承人按應繼分繼承。 3.因繼承而公同共有之財產,得協議分割遺產,若協議不成者,得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以消滅公同共有關係。
    2021/03/0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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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辦中斷,有關違約金事項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需視當初之合約書有無約定違約金條款。 2.契約關係存在與否並非單以書面合約書存在與否做判斷,契約成立以後,若要解消契約關係,需視締約雙方是否均同意解除或終止契約,否則若單方不履約,則可能產生債務不履行,而有損害賠償或是違約金之問題。
    2021/03/05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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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還能更改嗎?

    您好: 過失傷害之刑事案件告訴期間為知悉犯罪事實起6個月,通常和解或調解成立後,法院即會要求提出撤回告訴狀,若後續對方不履約,則是直接透過強制執行之方式處理。
    2021/03/0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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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同共有的土地一定要大家一起決定嗎

    您好: 依您所述尚不清楚原告所提訴訟類型及理由為何,惟誠如高律師所述,公同共有中有部分訴訟類型是必須公同共有人全體一同起訴或被訴,因此被列為被告只是訴訟上之要求,不需太過在意。 另外針對您所詢問題分述如下: 1.若您確為公同共有人,欲拋棄公同共有關係之權利,於不影響他人權益之情形下,須辦理拋棄之處分登記,不能僅是單純之放棄。 2.公同共有土地之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或管理,得以多數決方式為之。
    2021/03/03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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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費 支付異議後收到判決後該如何處理

    您好: 若對判決內容不服,得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狀。上訴狀內容依民事訴訟法第441條規定應表明:1.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2.第一審判決及對於該判決上訴之陳述。3.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4.上訴理由。
    2021/03/03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