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還能更改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212 次瀏覽車禍提告,法院安排我跟對方和解,賠償金額是1幾萬分期每個月1萬,可是我對他的法律追訴期只有3個月內有效,我能更改第一期金額更改嗎?不然他付完三個月後就不理了怎麼辦?
車禍提告,法院安排我跟對方和解,賠償金額是1幾萬分期每個月1萬,可是我對他的法律追訴期只有3個月內有效,我能更改第一期金額更改嗎?不然他付完三個月後就不理了怎麼辦?
您好, 1.車禍所衍伸的刑事告訴期間是自車禍發生起6個月,不是3個月喔。 2.如果你們已經在法院或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了,您不用擔心對方不付錢,因為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筆錄效力跟法院的確定判決一樣,對方不付錢,您就拿著調解筆錄的正本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扣對方名下的財產,或扣對方的薪水。
您好: 過失傷害之刑事案件告訴期間為知悉犯罪事實起6個月,通常和解或調解成立後,法院即會要求提出撤回告訴狀,若後續對方不履約,則是直接透過強制執行之方式處理。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