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損害賠償談不攏該怎麼處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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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年10月01日07時11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擦傷,但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立即報警,是雙方一起到山下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情是發生在武嶺下山路段,當時車輛較多下山路段陡峭,對方緊急煞車,我因為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對方的車殼有擦傷、車漆刮傷,我們有倒車因此車有大面積的擦傷,我以及朋友也都有擦傷,不過事發後大約兩個月後,對方才來密我,態度沒有很好並且獅子大開口的要我們賠償他的損失
六、問題:
大約12月中旬有詢問過學法律的親戚他說這問題不大可以先不理對方,但現在三月了對方又一直來密我,要我們賠償他,請問我該怎麼做?
b0e864a6用戶
發表於 2021/03/08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