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損害賠償談不攏該怎麼處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40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年10月01日07時11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擦傷,但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立即報警,是雙方一起到山下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情是發生在武嶺下山路段,當時車輛較多下山路段陡峭,對方緊急煞車,我因為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對方的車殼有擦傷、車漆刮傷,我們有倒車因此車有大面積的擦傷,我以及朋友也都有擦傷,不過事發後大約兩個月後,對方才來密我,態度沒有很好並且獅子大開口的要我們賠償他的損失
六、問題:
大約12月中旬有詢問過學法律的親戚他說這問題不大可以先不理對方,但現在三月了對方又一直來密我,要我們賠償他,請問我該怎麼做?
b0e864a6用戶 發表於 2021/03/08 01:52

2 位律師回答

  • 蔡睿元律師
    蔡睿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8 02:07
    回覆諮詢(33)、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9)

    您好:
    1.若您製作筆錄時有請警方拍攝受傷情形之照片,也可以用以證明有受傷之事實。
    2.依您所述對方緊急剎車,仍需視具體個案判斷對方是否有過失,若有過失才可能成立過失傷害。
    3.至於您的部分,依您所述您是追撞上對方車輛,在實務上通常都會認定您有過失(但仍未因個案具體情形而有異)。
    4.對方向您求償之問題,需視您是否想主動解決此車禍爭議。若不想主動,則可等對方確實有提出告訴或聲請調解時,再依相關調解、訴訟流程和對方洽談賠償事宜或由法院認定過失責任歸屬、比例、賠償金額。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3/08 09:36
    回覆諮詢(1982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可先跟警方詢問該次筆錄的內容,釐清當下情形或初步肇事責任。不理會對方並非好的解決方式
    另外,因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建議您先盡快對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調解程序中與對方商談賠償事宜,針對對方開出明顯不合理的金額您可拒絕賠償,且您可要求對方賠償您的醫藥費、精神慰撫金與車輛維修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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