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解決房屋問題
不動產.土地 其他 703 次瀏覽阿公在世前用口頭契約已告知2位兒子2位女兒房屋分配, 阿公在世前,沒有去事務所做名字變更給2位兒子, 阿公過世後,就照法律上阿嬤跟2兒子2女兒均分, 阿嬤目前還在世,知情, 阿嬤.和1女兒已簽土地房屋放棄同意書, 其中一位女,長兄告知她說:1.要你就簽放棄土地房子同意書,2.不要簽名就把房子土地賣給妳 那位女兒還是置之不理,已事隔很多年, 房子土地不切割清楚,以後到子子孫孫那一代更麻煩, 該用什麼方式能劃分清楚呢?
阿公在世前用口頭契約已告知2位兒子2位女兒房屋分配, 阿公在世前,沒有去事務所做名字變更給2位兒子, 阿公過世後,就照法律上阿嬤跟2兒子2女兒均分, 阿嬤目前還在世,知情, 阿嬤.和1女兒已簽土地房屋放棄同意書, 其中一位女,長兄告知她說:1.要你就簽放棄土地房子同意書,2.不要簽名就把房子土地賣給妳 那位女兒還是置之不理,已事隔很多年, 房子土地不切割清楚,以後到子子孫孫那一代更麻煩, 該用什麼方式能劃分清楚呢?
您好,目前若無法證明有阿公生前遺囑事實,只能按照遺產繼承法律規定,按應繼份平分,提出遺產分割之訴,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因為沒有書立遺囑,繼承人可依照應繼分繼承該房屋與土地。 目前您可考慮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不願受分配的共有人可以由其他共有人金錢補償。本人為高雄在地執業律師,如須協助,可加Line諮詢
您好, 1.阿公生前的口頭契約並不符合法律規定遺囑的要件,所以阿公往生後,應該仍是由阿嬤與四個兒女共同繼承阿公所有的遺產。 2.阿嬤跟一個女兒簽署的土地房屋放棄同意書,這個部份法律上究竟應如何解讀,究竟是拋棄繼承?同意讓渡給特定繼承人?同意平均讓渡給其他繼承人?或者其他意涵?,可能需要您提供該同意書才能做進一步的判斷。 3.如果想要根本性的解決這個問題,可能只有向法院提告了。提告請求法院作遺產分割,常見的方式有原物分割(一塊土地割成好幾塊)、變價分割(大家賣了分錢、或誰賣給誰)等方式。
您好: 1.遺囑必須符合法定要件,依您所述阿公在世前用口頭告知並不符合遺囑之要件。 2.在阿公在世時,未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則於阿公過世時,該房地仍屬應繼遺產,應由繼承人按應繼分繼承。 3.因繼承而公同共有之財產,得協議分割遺產,若協議不成者,得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以消滅公同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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