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級

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獲得感謝 1,014 則

獲得收藏 77 人

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5
  • 回覆次數 4,147
  • 總諮詢案件 4,091
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國際事務.外國人 債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34,780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4 回覆
    2895 觀看
    自首流程

    您好: 自首是指「犯人在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通常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行申告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之意。因此,自首是否成立重點會是在於案件是否已經被偵查機關所發覺。而依您所述如係主動告知銀行的話,銀行恐因此向偵查機關進行報案,此種情形自首恐怕會有不成立的疑慮。建議您應直接向警局或地檢署自首。
    2019/08/07 12:33
  • 1 回覆
    2514 觀看
    借車給朋友卡毒品

    您好: 如偵查結果在您借用當下,即知朋友是要做例如販賣毒品使用,則您可能有幫助犯的刑事問題。因此如有牽涉到您,在答辯方向則可往單純是借朋友使用車輛而已,其餘均不知情的方向主張。 被扣押的證物如無留存的必要則會發還,一般而言通常得等到案件審判確定後,才會進行發還。如您在案件確定前認有發還予您之必要,可視案件進行的階段具狀向法院或地檢署聲請發還之。
    2019/08/07 12:29
  • 3 回覆
    3995 觀看
    父母離婚,父親去世後相關事務要如何處理

    1.如父親未再婚、也無其他子女的話,父親的遺產會由您與妹妹完全繼承。 2.如父親遺有債務,依照現行民法,只會在父親遺產的範圍內負擔償還責任。如父親僅遺有債務或債務明顯大於遺產,則可考慮於3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2019/08/06 22:31
  • 3 回覆
    2281 觀看
    已經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簡易判決處刑書意思是檢察官認為您犯罪之事證明確,因此請求法院用簡便的程序進行判決。此種程序原則上不會開庭而逕行判決。 因此,如您對於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沒有意見則靜候判決。但若您對於起訴的犯罪事實有所爭執,則應以書狀表示意見並請求法院開庭令您可於法官面前陳述意見。 如您有與被害人調解的意願,亦可請求法院安排。
    2019/08/06 21:27
  • 2 回覆
    1573 觀看
    一個國小一個幼稚園生活費多少?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我會建議您照原先的協議書所訂金額去走,畢竟在簽訂協議書前您應該是有衡量過每月扶養小孩的費用可能造成您生活上負擔的比例。而您太太希望能在多加錢給她的部分,您可試著向她詢問是否是因為孩子有什麼樣的需求造成有更大的開支,如這些開支是合理的您也可考慮再多負擔些,畢竟錢也是花在孩子身上。 而一般法院在衡量扶養費用時,在一般生活水平的家庭會用小孩生長縣市的平均支出來計算,由父母各自負擔一半。以台北市為例,106年的平均支出將近29000元,則法院可能會判未與小孩同住一方應負擔14500元。 以上,供您參考。
    2019/08/06 17:29
  • 2 回覆
    1619 觀看
    離婚監護財產問題

    您好: 只要法院判決離婚就會有後續的剩餘財產分配與孩子親權的議題發生。依您所述您希望能有孩子的親權以及保住財產,有兩種可能性:1.打不離婚、避免財產遭受分配,但無法達到您要孩子單獨親權的要求。2.離婚,向法院提出由您行使親權對孩子較好之主張及事證,但剩餘財產分配的效果會發生,因此需具體細節性的去檢視您與先生的婚後財產、債務後才能判斷財產部分您的主張為何。
    2019/08/06 11:25
  • 3 回覆
    2201 觀看
    探視

    您好 探視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會是小孩的權利。如果協議完全禁止您的探視、恐怕有違反公序良俗的問題,而致該條款無效。但建議上仍是不建議您簽署無法探視的條款,因為即使該條款無效,在經由法院替您酌定新的探視方案前,對方都有可能以您自願放棄探視為由不允許您與孩子見面。
    2019/08/06 07:36
  • 1 回覆
    2076 觀看
    買賣遊戲外掛

    您好: 買賣遊戲外掛恐有涉及刑事之風險,可參考此判決:「又被告所販賣之外掛程式,經玩家使用後,除可大幅增加遊戲人物角色之能力及虛擬寶物、貨幣,影響OO公司之獲利,且前開外掛程式之運作,亦造成OO公司專門處理該遊戲之伺服器主機大量之異常資料,進而干擾OO公司電腦紀錄之處理效能等情,亦有OO公司提出之九十二年九月自九十三年九月間之線上人數總和統計數據表、網管值班紀錄表共十六紙在卷可資為憑,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94年度簡字第747號簡易判決。
    2019/08/05 11:48
  • 2 回覆
    2093 觀看
    車禍事故肇事方不理會目前已提起刑事訴訟

    您好: 依您所述推測應該是地檢署之檢察官要進行開庭程序。 由於檢察官有的是刑事案件起訴與否的權責,因此對於檢察官而言重點會在於被告是否有涉犯您所提告之罪,也就是被告之行為事實是不是構成了刑事犯罪。反過來說,您是案件的告訴人、也是親身經歷案件之人,檢察官會向您詢問的一定是當天發生事實的經過。如有監視器畫面也有可能當庭撥放請您表示意見。 開庭時會有書記官將您所述內容打成筆錄,您需注意電腦螢幕上筆錄是否與您所述一致,如有不同處可請求書記官進行修正。
    2019/08/05 11:29
  • 2 回覆
    2193 觀看
    如何擁有監護權以及能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附加條款嗎?

    您好: 於承辦案件的經驗上,在您與對方如果不是那麼有互信基礎的前提下,從離婚的細節(如何時遷出同住處、何時前往戶政辦理離婚)到孩子的親權、扶養費的數額、給付方式,乃至於探視的時間、由何人接送等等,都建議您必須制定清楚,以防將來有人反悔而衍生爭議需至進行訴訟。 另外,有關孩子的親權,必須了解您與孩子的照顧情況、依附關係後,才可替您做出建議。
    2019/08/05 11:16
  • 2 回覆
    1803 觀看
    老公外面有女人,也住一起了!我要怎麼告妨礙家庭

    您好: 您可先蒐集先生與該名女子有所交往的證據(如雙方曖昧訊息、牽手、擁抱等情侶般相處之照片)後,再將蒐集之證據資料以書狀形式向法院提告該名女子侵害配偶權。 如您可舉證至先生與改名女子有性器官接合之行為,則尚有刑事通姦罪可以提告。
    2019/08/05 00:29
  • 4 回覆
    2043 觀看
    毒品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可先請男友家人向地檢訴訟輔導科詢問到其涉案的案由。不過如果是要知道詳細情況,或是想知道您男友要交代的事項,由於是禁見的情形,仍須請律師前往監所進行律見。
    2019/08/03 09:02
  • 2 回覆
    3065 觀看
    被打方同意後打人,是否構成傷害?

    您好 可參考:「再所謂阻卻違法事由之得被害人承諾,須出於被害人誠摯表示於外之承諾始得為之,告訴人固於遭被告揮打其左臉頰前,曾對被告稱「打我阿,你打阿」等語,然細究其案發時前後對話經過,被告於告訴人為上開言語後回稱:「要打大家來」,而在旁之證人稱:「不要理她啦。不要理她啦」、另一不詳紅衣女子亦稱:「不要啦!」,此有上開勘驗筆錄及錄影光碟可佐,足認當下在場之人,均得知悉切不可依告訴人所言而打告訴人,並因而勸阻被告,從而被告自應知悉告訴人所言,單純係兩人口角衝突時所為對嗆及氣憤之言語,並非出於告訴人誠摯之意而同意由被告毆打,從而被告自不得以其得到告訴人誠摯承諾而主張本案有阻卻違法事由,是被告上開所辯,亦非可採。」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24號刑事判決。 簡單來說:法院仍然會去判斷:「你來打我啊」是出於被害人誠摯之同意或僅是當場之氣話,如果是氣話,則恐怕無法去主張說已經得到被害人的同意,而可以去阻卻傷害罪的成立。
    2019/08/02 13:05
  • 2 回覆
    2387 觀看
    改定子女監護及探視權

    您好 對方對於小孩已有些不適當之照顧行為,您可考慮爭取小孩的親權。如無意爭取親權亦建議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的方式,在明確的探視時間下,才不會如同現在對方說隨時可探視但其實是隨時都不能探視。
    2019/08/02 07:33
  • 3 回覆
    1721 觀看
    離婚

    您好: 不同案件牽涉到的法律爭議以及相關主張均不相同,因此費用恐無法一概而論,建議您應先將您的案情跟需求告知律師並與律師進行會議討論訴訟進行之方式。
    2019/08/02 00:38
  • 3 回覆
    2022 觀看
    離婚

    您好: 建議您先將先生的離婚起訴狀提供予律師參閱並擬定訴訟策略。如您的先生有外遇,則婚姻產生破綻的事由可能較多可歸責於您先生,依法您先生是不可請求離婚的。因此,原則上您可往不離婚的訴求進行,以爭取更好的離婚籌碼。 另外,法院會需要您就先生起訴的內容以書狀方式提出答辯,此部分律師可提供您協助。若您繁忙無法出庭,亦可委任律師代為出庭。
    2019/08/02 00:13
  • 3 回覆
    13173 觀看
    如何知道被告

    您好 您可持身分證向住居地或可能的犯罪行為地之地檢署、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查詢於該署、院內有無您被告之刑事案件。
    2019/08/01 08:10
  • 5 回覆
    2686 觀看
    妨礙家庭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此部分您太太與對方恐涉及侵害配偶權,您可向太太與對方請求民事連帶損害賠償。 如您可舉證至有發生性器接合之行為,則尚有刑事通姦罪可向太太與對方主張。
    2019/07/30 14:29
  • 3 回覆
    1750 觀看
    想詢問私吞財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父親已有意識能力降低不清楚自己所為的法律行為時,您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要求選任母親以外之人擔任父親之監護人。法院會視由何人任監護人對父親最好做出判斷。 監護人主要是代為照顧父親及管理其財產,原則上監護人只能將受監護人的財產用於照顧受監護人之身上,可防止父親財產再受母親之侵奪。
    2019/07/30 08:39
  • 3 回覆
    1868 觀看
    是否已侵犯我對小孩的監護撫養權利? 如何救濟?

    您好: 在您未離婚前,孩子其實都還是您與太太共同親權的狀態。 而您的問題某種程度上取決於您對於這段婚姻的想法,是想離或是想繼續維持下去。 如想離則會往離婚爭取親權的大方向走。 不想離則可能往履行同居義務的方向前進。
    2019/07/2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