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還款又多次爽約.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217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本人在2014年7月, 借了30萬元給朋友的妻子。對方自己提出利息每個月3仟元, 及借款時間約10個月.
我們沒有立借據, 我們所有的溝通, 只有通訊軟體的對話記錄. 後來所有的溝通也是用通訊軟體.

利息除了第一個月及第三個月, 一共只轉帳了三個月的利息. 在第九個月後, 對方才說要再轉1萬8仟元利息過來, 并且要求延長借款時間, 利息照計. 本人答應對方延期, 而且沒有催促對方還款或轉帳利息. 對方也沒有在她自己提的時間轉1萬8仟元利息過來. 之後數年她多次提出要還款, 可是沒有一次真的還款.

一直到今年2019年4月份, 我才知道朋友他們已離婚一陣子, 我希望能跟對方早日撇清關係. 所以提問能不能在今年還錢. 對方也答應要一次還完. 並且時間從五月底, 改到7月中, 又改到7月底都沒還錢. 

7月底之後對方一直沒表示要還款, 多次傳訊對方幾日後, 對方才回應, 想拉我入股她的公司為代價, 來抵她的債務, 當時我立刻表明對她的公司沒興趣. 並且給對方用分期的方式還款, 要分幾期也給她自定. 她在考慮過後, 說要一個月5萬元還款, 并從九月開始還. 

九月, 我在她所提還款日的前一個星期提醒她. 到當日, 她還是沒轉帳. 我也表明, 利息如照她之前所說的一個月3仟元, 五年有60個月,若照算怕她會有困難,我只打算先收回本金就好,希望她別又跳票了. 對方竟然表示60個月的利息沒問題. 之後的幾日都跟我說會去轉帳或要去轉了. 可是根本就沒轉, 再繼續問就不回應。

問題:
1. 我該做些什麼事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似乎自己戶頭沒留什麼錢,需要錢就公司戶頭領。
2. 對方履次爽約,是否構成詐欺?
fcdf25d6用戶 發表於 2019/10/01 23:05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1 23:09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可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或法定程序聲請支付命令或其他訴訟程序,確保債權。有關爽約部分,多為民事糾紛,除對方自始為詐欺行為,否則有認定之困難。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2 10:12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詐欺要舉證到對方向您借錢時即有欺騙您的行為才會有成立的可能,否則僅會是一般的民事糾紛。
    
    契約在借貸法律關係上只是項證據,如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可看出您們雙方確實有借款關係,仍可用對話紀錄對對方發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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