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級

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獲得感謝 1,021 則

獲得收藏 79 人

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車禍事故 不動產.土地 國際事務.外國人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50,624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1 回覆
    1286 觀看
    傳票

    您好: 建議您可先向地檢署的訴訟輔導科查詢您的案號與股別,再向承辦股的書記官詢問案件進度,才較能知悉案件進行的狀況如何。
    2019/08/27 22:56
  • 3 回覆
    1596 觀看
    遺產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的問題恐需探究當初母親在世時房子遭移轉至弟弟名下的情況為何,方能去判斷是否仍屬母親之遺產。 舉例而言,如母親係出於自由意識將房子贈與或出售弟弟,亦有相關的金流佐證,則由於這是母親生前所處分之財產,尚難稱母親過世時該房屋仍為遺產。 反面言之,如母親生前已意識不清,並有診斷證明為證,但房子係遭弟弟侵奪至名下,則該屋的移轉恐陷於無效,既然移轉無效,則該屋仍為母親所屬,則可認定為遺產。
    2019/08/27 22:15
  • 2 回覆
    4698 觀看
    性交易但被詐騙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遭詐騙的部分可參考此則判決:「是縱性交易之行為係屬於違反善良風俗之約定,惟被告所因此獲得之免付對價之利益,客觀上既可認為財產上之利益,自仍該當上開詐欺得利罪之客體。否則若謂詐欺得利罪之利益本身需以不違法或不違善良風俗之利益為要件,則無異變相鼓勵行為人對於該等利益可任予欺罔手段獲取而免負任何刑事責任,亦導致被害人任意以自力救濟方式保障該等利益,將使社會財產秩序更加紊亂,當非立法本意。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 條第2 項之詐欺得利罪。」(基隆地方法院106年度基簡字第1312號刑事簡易判決)因此,詐騙他人為性行為,應已涉犯刑法詐欺罪。 至於從事性交易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1項是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之罰鍰。
    2019/08/27 22:08
  • 2 回覆
    2322 觀看
    是否能提告和賠償金額

    您好 如對方有不實言論或有侮辱性的言詞得使第三知悉是在指涉您的話,將有刑事妨害名譽罪及衍生的民事賠償問題。 民事賠償部分,法院主要以雙方的經濟能力、學經歷作為衡量標準。惟主要還是要您先考量自身受損的情形後,再向對方提出希望受賠償的數額,如對方亦同意您的條件,則雙方將有成立和解之可能。
    2019/08/27 21:51
  • 5 回覆
    2573 觀看
    妨害名譽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如照片僅有鞋子,似無法明確特定您指涉的對象為何人,而存有無罪的空間。另外,您張貼的言論是否有貶損到他人名譽也是可以攻防的重點之一。 如您有道歉意願,可於警察或檢察官面前表示有調解意願,待案件轉送調解程序後向對方表示歉意或賠償,以換取對方撤告。
    2019/08/27 21:46
  • 5 回覆
    2502 觀看
    孩子父親想帶上課中的小孩出國玩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在未離婚前您與先生對於小孩都是共同親權,除非他把小孩帶走不知去向可能有和誘罪嫌疑,否則尚難稱違法。也因為如此,於離婚在即且有意爭取小孩親權的一方經常會以把小孩帶走置於自身照顧下成長的方式向法院主張日後不該變動小孩成長環境來爭取親權,這對於您而言必須特別注意。 處理上,您可提出離婚訴訟並請求法院酌定暫時的會面交往方式,將孩子與您先生的探視方式透過法院規定清楚,去避免在訴訟開啟前小孩遭受一方侵奪,反於訴訟中立於不利之局面。
    2019/08/27 12:33
  • 5 回覆
    3065 觀看
    無良父親要求兒子扶養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您與父親是血親關係,依法是無法斷絕親子關係的。如您與父親是收養關係,則可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2.依您所述,18歲後有半工半讀,協助負擔父親債務,至於18歲之前父親是否有協助扶養您則未見您描述,此部分將影響您向法院如何去主張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3.父親自身的刑事責任、罰金、所背負的債務皆與您無涉,並不建議替父親代為墊繳與償還。
    2019/08/26 14:40
  • 3 回覆
    1666 觀看
    離婚協議

    您好 如雙方有離婚共識的話,您的情形還會涉及財產分配、小孩的扶養費用以及小孩將來的探視方式,這些都建議明確約定,以免將來產生訟爭性、建議與律師諮詢,進行撰擬。
    2019/08/25 13:05
  • 2 回覆
    4702 觀看
    扶養費 免除扶養義務 拋棄繼承

    您好: 1.您可待小孩成年後自行變更姓氏為母性,或是向法院以雙方離婚、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為由請求法院准許變更。 2.扶養費可向法院請求您過去代墊的及到小孩20歲成年為止的扶養費用,法院會依照小孩成長縣市的消費水平、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做出判斷。 3.如對方自小孩出生到成為均未有扶養的事實、甚至不聞不問,是可向法院請求免除或減輕對對方的扶養義務。至於拋棄繼承,要待對方過世後3個月內才可向法院辦理,不過拋棄繼承的效果是在拋棄對對方的財產、債務等一切繼承的權利。 4.在家事案件中親人作證是滿常見的情況,您可放心。
    2019/08/25 08:03
  • 2 回覆
    3661 觀看
    人頭帳戶

    您好 人頭帳戶涉及幫助詐欺及洗錢的刑事犯罪問題。 1.無論是否委請律師陪同、都建議您至少與律師諮詢並過模擬演練可能被詢問的問題,協助將您回答內容中不自覺會涉及幫助詐欺、洗錢的部分做個整理。 2.如沒有聊天紀錄,把對方當初在臉書徵小幫手的文章截下,證明你只是有找工作,那如能進一步找到其他也有應徵此工作而受騙的人去證明犯罪手法的話,會更好。
    2019/08/25 07:53
  • 3 回覆
    4775 觀看
    對方有吸毒問題是否可訴請離婚

    您好: 如果先生有因毒品案件遭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的話,可以此為理由請求離婚。 如無前述情況,則可嘗試主張先生有施用毒品、目前已分居等係先生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及檢附相關證據,向法院請求離婚。法院會以ㄧ般情形來看您的情況是否任何人均無法維繫婚姻為標準,判斷是否判決離婚。
    2019/08/24 19:22
  • 3 回覆
    2837 觀看
    與地下錢莊借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仍須視有無竊盜的行為才可論以竊盜罪。 而依您所述,當初與地下錢莊是民事借貸關係,甚至還簽有本票更凸顯此為民事糾紛,如對方真提告您竊盜,您可主張無竊盜行為,當初僅是借款。相信對方提告竊盜成功的機會並不大,甚至還有誣告的可能性。
    2019/08/24 13:26
  • 2 回覆
    5615 觀看
    我是幼兒園老師,我接案發這位孩子是108年8月1日起...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個情形。 依您所述,在刑事告訴部分,對方所表示的犯罪行為與孩子所受的傷勢態樣似乎無法勾稽,而且您當時是面向他方在替別的孩子綁頭髮,也非面對受傷的孩子,難謂有要傷害孩子,以及孩子似乎有自己弄傷自己的跡象,刑事對您應是有利的。 而對方明知上述的情形,仍有捏造事實說您傷害了孩子,確實有可能是構成誣告罪的問題。又對方如於多人的群組內有發表妨害您名譽的言論,也會有刑事妨害名譽罪的問題。 撇除上開與對方家長的部分,我認為對您切身更有幫助的恐怕是幼兒園對您的解雇是否合法。在您未受任何刑事判決、相關證據似乎也對您是有利的情況下,幼兒園的貿然解雇是否具備事由、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恐怕值得琢磨。
    2019/08/24 08:33
  • 2 回覆
    2181 觀看
    想訴請離婚

    您好 可用對方發生外遇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可一併爭取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只是對方也有可能以您是家暴案件施暴者從而不同意離婚,此時法院將判斷婚姻無法存續下去應可以歸咎於哪一方較多,可歸責較多者依我國法律是不可請求離婚的。 另種情況是對方同意離婚但是要求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此時法院會判斷未成年子女意願、雙方親職能力、和未成年子女的依附關係、經濟能力等條件,依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判斷把親權交由哪方行使較為適宜。
    2019/08/24 07:40
  • 2 回覆
    1170 觀看
    需要更改為單獨監護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改定監護後仍然是會有探視的問題。依您所述,應可用保護令及對方看顧孩子有人身安全的前例為由,請求法院酌定縮短會面及改為監督式的會面交往,在有社工陪同下進行會面的程序。
    2019/08/22 21:59
  • 3 回覆
    3114 觀看
    加拿大婚姻法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初步上還是先把文件交予律師檢閱。 另外,如您在台灣有婚姻關係的話,亦可考慮在台灣訴請離婚,解消掉與對方在台灣的婚姻關係。
    2019/08/22 20:30
  • 3 回覆
    2063 觀看
    離婚、家暴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可檢附遭受家暴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同時訴請財產分配與親權酌定。 如家暴仍有持續發生的可能性,應考慮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己與孩子的安全。並且考量帶孩子一同離開到他處居住。 如保護令能成功聲請對於後續的離婚與親權訴訟都會有所助益。
    2019/08/22 01:12
  • 3 回覆
    2597 觀看
    這是家暴嗎?該如何解決?

    您好: 法律上您可前往醫院驗傷並檢附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自保。如法院核發保護令,則母親再對您有不正當的侵害行為時,將會有違反保護令罪的刑事問題。
    2019/08/22 00:50
  • 2 回覆
    1537 觀看
    離婚

    您好: 基本上如可以舉證分居以及憂鬱症都是因為您先生在婚姻中有外遇等不正當的行為所造成,離婚在審判上會傾向對您有利。 但除離婚外,尚會衍生財產分配的問題,如有小孩未成年則會衍生親權與扶養費的問題。 建議與律師諮詢後,全盤規劃好訴訟策略再行訴訟。
    2019/08/21 23:11
  • 3 回覆
    1942 觀看
    私闖住處未通知

    您好: 此部分可能有刑法上侵入住居與竊盜罪的問題。 也有可能涉及對您的騷擾,由於您與對方先前是男女朋友關係,如對方有持續性的騷擾動作(電話、訊息、堵人等等)建議您應聲請保護令,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2019/08/21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