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271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在臉書上看到一則徵小幫手的文章,於是我就用line詢問對方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幫忙整理訂單跟po文章,薪資是用轉帳的。他們說需要確認帳戶是否有問題,所以要我把簿子跟卡寄給他們確認,確認完後會馬上寄回。當下我沒想到是詐騙集團,因為有兩個小孩要養,想要多做一份兼職。寄出後過沒幾天我老婆發現我做的事情,說這是騙人的把訊息都刪除了,隔天去銀行要把帳戶砍掉的時候,說我現在是警示戶,要我去警察局問看看,他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盜用,所以被列為警示帳戶,我有說事情經過,當下警察沒有說要我報案做筆錄,叫我回去等通知,過沒幾天我接到要我到警局做筆錄的通知。現在收到傳票,列為被告 問題: 1、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2、現在沒有跟對方的聊天記錄怎麼辦?(只有寄給對方的店到店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