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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 原告為A地號土地之共有人,被告為B地
案件大概: 原告與被告購買房屋,交屋後某日房屋廚房上方水泥天花板突然整塊掉落,原告將此掉落的天花板送驗後,發現混凝土的氯離子超標,因此
一、案由 原告與被告共有系爭房屋,因被告不同意分割共有物,故原告起訴請求變價分割。 二、
一、案由 原告取得一集合別墅住宅之土地持分後,
一、案由 被告與原告租賃房屋,惟租屋後未依約繳
一、案由 原告主張其遭國稅局補徵奢侈稅上百萬元
一、案由 共有人(即被告)出售共有土地,依法通
一、案由 原告稱購買之房屋為海砂屋,並持SGS鑑定報告提起訴訟,經原審依該SGS鑑定報告判賠在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 之前曾撰文解析,現再予詳析。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民國(下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
當事人○○○出售房屋並經簽約完成,豈料買方返悔不買,經律師協助後買方於二審和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