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在台灣有註冊商標,但平台表示我司不得主張商標權益

智慧財產 商標權 1039 次瀏覽
我司代理國外品牌,並且在台灣註冊商標,與國外原品牌使用不同的商標符號
因電商平台平行輸入盜用我司圖片、商標、文案情況嚴重,向電商平台檢舉下架
電商平台回覆如下
[ 貴公司自行註冊的「****圖」(註冊號:........),依照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7號民事判決意旨,「商標權人以相同圖樣自行或授權他人於不同國家註冊商標,
雖然在屬地主義概念下是不同的商標權,但其圖樣相同,本質上排他權的發生亦源自於同一權利人,不同國家之商標權人,只要彼此具有授權或法律上關係,亦對經授權註冊之商標權人發生耗盡結果。」
並駁回我司之申訴。
請問: 
1.  是否能利用智慧產權相關反駁電商平台
2.  我司不排除尋找相關專業的律師委託處理
c1722a79用戶 發表於 2020/10/26 13:49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13:5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平行輸入商品原則上不會構成商標侵權,但所述盜用圖片部分則可能侵害著作權,可由著作權人或其授權人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 c1722a79用戶
    發表於 2020/10/26 14:02
    律師您好,但我司的商標與國外品牌的商標不同,在台灣境內是使用我司商標,境外是其他商標,也是不構成侵權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14:19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是直接至國外進口國外商品來台販售,該國外品牌原商標,於我國係屬真品平行輸入,商標權依國際耗盡原則,不得再主張侵害;
    如果商標、文案、圖片皆係由貴司自行註冊及創作等,第三人縱使係國外直接進口同樣商品進入,於未取得貴司同意下,亦不得使用貴司所註冊的商標及相關智慧財產權;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26 17:01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您好
    
    電商平台援引之判決僅係適用於"商標權人以相同圖樣自行或授權他人於不同國家註冊商標"之情形,但依您所述,您代理國外品牌係另行於台灣註冊商標,並無使用國外原品牌之相同圖樣,足見該判決於本案情形顯屬有異,無適用之餘地。
    
    電商平台平行輸入盜用圖片、文案情況部分,可能構成著作權法第91、92條之重製、公開傳輸罪刑。電商平台平行輸入盜用商標部分,可能構成商標法第95條之罪刑。
    
    以上說明僅供您參考,如有相關疑問,可加LINE討論,謝謝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