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私訊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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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原先是離職後拖欠薪水的勞資糾紛,由於資方刻意拖延,幾經催款後對方惱羞成怒出言辱罵,由於過去通訊皆是遠端線上對談,因此資放還刻意修改過去對話資訊誤導欺騙要再幫對方完成需求才肯付清欠款,最後在我搬出勞基法後雖有付清欠薪,但中途惡意貶低及辱罵不斷。

問題:
1.多次不同的侮辱是否會加重侵權判賠的金額
2.承上題,同一句侮辱詞在不同時間點重複辱罵是否會加重判賠的金額
3.修改過去對話紀錄企圖欺騙勞力延後付款未遂,是否依然構成民事詐欺
4.過程中我並未回罵挑釁,訴訟的勝率及風險又或是成本有多少呢
6072cd14用戶 發表於 2020/10/26 18:27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18:44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1.單純一對一私訊對話,尚無名譽權侵害問題;
    2.修改對話紀錄,個案情形仍須依具體行為判斷,但可能僅涉及積欠薪資計算爭議等,僅屬單純民事糾紛,尚無損害賠償之情形;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諮詢聯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6 19:11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您提到的私訊內容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可主張人格權受侵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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