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及扶養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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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與丈夫育有小孩一歲五個月,小孩出生後,因照顧小孩辭去工作全心當全職媽媽,丈夫是軍人長期在外,一個月僅回來一週且疏於照顧小孩,最近發現丈夫又外遇,且一直拿離婚後不給小孩監護權或者給小孩但完全不負起照顧小孩責任為威脅。
想請問:
1.若依照這狀況離婚且有丈夫外遇的訊息證據,但是媽媽目前沒有穩定工作狀態下,監護權的判決是否對媽媽不利?
2.若監護權能夠判給媽媽,是否丈夫不用付起照顧小孩的扶養費用?
主要想尋求媽媽因顧小孩完全沒收入導致離婚後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法律上能保護媽媽嗎?
謝謝
0f6b1f65用戶 發表於 2020/10/26 23:14

7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26 23:30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
    1.可先就對方外遇事實主張侵害配偶損害請求。
    2.即便無親權仍有義務負擔子女扶養費。
    3.子女監護權以及扶養費加上婚後財產分配應一併考量以免權益受損,相關細節有無訴訟空間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10/27 00:15
    回覆諮詢(186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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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7 00:20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法官依據會以小孩的最佳利益判斷,不一定會單以經濟狀況判斷。
    若離婚後,由女方為小孩的主要照顧者,男方應負擔一半的扶養費,此部分亦能請求。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聯絡。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7 08:41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如對方有外遇,可在知道後兩年內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訴訟。
    法院如判監護權給母親,父親仍需支付扶養費。
    如因離婚造成生活經濟陷入困難,可向配偶主張贍養費。
    具體細節可請當事人加Line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7 11:1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
    1.若有對方外遇的證據的話可以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2.監護權歸屬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主,即便媽媽的經濟狀況不如爸爸,若法院認為還是媽媽照顧小孩比較妥當依然可能判給媽媽,且爸爸仍需支付扶養費。
    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與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7 11:1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
    1.若有對方外遇的證據的話可以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2.監護權歸屬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主,即便媽媽的經濟狀況不如爸爸,若法院認為還是媽媽照顧小孩比較妥當依然可能判給媽媽,且爸爸仍需支付扶養費。
    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與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27 14:09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1.經濟因素只是法院判斷監護權的因素之一,多數法院仍重視把孩子交給哪方照顧對孩子更好。即使其中一方經濟能力不佳,由於另方仍負有扶養之義務,所以經驗上經濟因素並非法院最重視的部分。
    
    2.離婚不豁免身為父母應該扶養孩子的義務,因此對方拿以後不付扶養費來嚇唬您並非有理。
    
    3.若對方有外遇除可作為請求離婚證據外,尚可要求給予您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4.若因離婚造成您生活之困難,亦可請求對方給予您贍養費。
    
    5.以上之相關證據建議您在開啟訴訟或協商前應與律師諮詢評估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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