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提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5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10/0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一方受傷且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天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於有號誌的路口發生事故,當時號誌為綠燈,左轉車(汽車)撞上直行車(機車)。經車禍鑑定委員會判定,左轉的汽車駕駛未禮讓直行車,機車駕駛跨越雙黃線變換車道

六、問題:
        請問這樣提告成立嗎?起訴狀如何撰寫,謝謝
827a9e87用戶 發表於 2020/10/27 07:48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27 09:06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提告過失傷害可向警局或地檢署為之,謝謝。
    
    補充:依您所述,似乎過失傷害之部分已逾告訴期間(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若真如此,則您只能提起民事救濟了。
    
    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0/27 08:34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請問車禍事故發生日為2019年或2020年?如果是2019年,已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僅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醫藥費、車損、不能工作的損失、精神賠償等)。
    如果是2020年發生,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車禍鑑定意見書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
    關於起訴狀的撰寫,可加Line諮詢。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7 12:14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就刑事提告過失傷害部分:
    如果自事故發生日起已超過6個月,則已逾告訴期間,即便提告,檢察官亦會下不起訴處分。
    
    
    2.就民事請求損害賠償部分:
    可就您因本此車禍事故所受損害部分請求有過失之一方負擔,若欲協助釐清得請求項目,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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