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土地共同持有,其中一位去世(有債務)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224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原先父親離世(98年),當初指定登記給其中一位繼承人(無負債),而另一位有同等繼承權的人(有負債,欠債時間94年,當時無申請拋棄繼承),然而銀行向法院申請產權登記無效以利追討債款,後來法院判登記無效以致土地、房產由6個兄弟姊妹共同持有,現在其中一位共同持人離世(負債那位),此人無子女、妻子、父母,所以由他的其他5位兄弟姊妹繼承他持有的部分土地、房產及負債,而他的負債數目無人知曉,不知如何採取下一步動作。

問題:
1.有無辦法查到他目前所欠債務總額及土地、房產殘值(想知道債務金額與殘值後決定是否拋棄繼承)?
2.有無辦法能由其他共同持有者指定劃分出1/6的部分,並拋棄繼承後交給法院單純查封他所持有的部分?
3.如法院查封後法拍,能否由其他共同持有人優先購買?
c9f2f917用戶 發表於 2020/10/27 21:19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27 21:44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1.可先調閱被繼承人聯徵紀錄。
    2.可以。
    3.可以。
    4.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
    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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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7 23:57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金額機構的債務可查聯徵,其餘民間貸款就不會有紀錄。若還是公同共有,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為分別共有,如果將來共有人的持分被拍賣,其餘共有人有權優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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