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土地共同持有,其中一位去世(有債務)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2826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原先父親離世(98年),當初指定登記給其中一位繼承人(無負債),而另一位有同等繼承權的人(有負債,欠債時間94年,當時無申請拋棄繼承),然而銀行向法院申請產權登記無效以利追討債款,後來法院判登記無效以致土地、房產由6個兄弟姊妹共同持有,現在其中一位共同持人離世(負債那位),此人無子女、妻子、父母,所以由他的其他5位兄弟姊妹繼承他持有的部分土地、房產及負債,而他的負債數目無人知曉,不知如何採取下一步動作。 問題: 1.有無辦法查到他目前所欠債務總額及土地、房產殘值(想知道債務金額與殘值後決定是否拋棄繼承)? 2.有無辦法能由其他共同持有者指定劃分出1/6的部分,並拋棄繼承後交給法院單純查封他所持有的部分? 3.如法院查封後法拍,能否由其他共同持有人優先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