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處理手續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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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父親過世留有一筆定存在郵局,母親為解除此定存,跑了好幾個政府機關備齊郵局要求文件,在我和妹妹陪同下至郵局再經繁瑣冗長程序後,終於將此定存解除轉出。日前郵局一再來電要求補辦漏失代位繼承程序。事因有已超過20年未來往已過世養姊尙有兒女,在辦理文件時只備到她死亡文件。母親態度為當初養姊過世已給過一筆錢,不想再給,但郵局一再來電甚至上門搔擾,要求補辦程序。


問題:1.在母親而言郵局程序已走完,故是否可以不理?或報警處理?2.如由郵局去找養姊兒女是否可行?畢竟母親也想知道養姊兒女的為何ㄧ直沒來往的想法和態度!
38b3eff8用戶 發表於 2019/05/17 05:46

1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17 11:35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遺產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得處分,
    養姊的女兒可代位繼承,
    倘不完成手續,恐涉偽造文書或盜領存款等等刑責喔,請務必依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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