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提供縣府使用之網站系統,遭刪除帳號,是否可收回或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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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為國小教師,並非縣府員工,但受聘為縣府學籍小組,於2018年1月起無償為縣府教育處學管科撰寫網站系統,亦無償系統維護至2020年,此系統提供該科室科員收集縣內各校文件。
此並非本人原本職務(教職)所應做的,學籍小組工作亦非撰寫該系統,亦無任何合約公文指示本人設計此系統,僅是因為小組因素認識科員,而口頭答應科員幫忙撰寫。
今年,該科室在未經本人同意下,更改系統伺服器帳密,刪除本人在網站系統的帳號,並將此系統維護交由其他人員管理,禁止本人使用、維護該系統,形同搶走該系統的所有權。

問題:
1.本人是否可以主張此系統為本人所有?
2.承上,若是,在未經本人同意下刪除本人帳號,修改本人著作,是否為侵權行為?本人是否可以收回系統不再給予該科室使用或是求償?
6375f347用戶 發表於 2020/11/01 11:25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2 09:5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加LINE進行討論,謝謝。
    
    
                         
  • 黃子欽律師
    黃子欽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8 14:53
    回覆諮詢(4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3)

    1、得視你與縣府受聘的契約內容
    2、得視你與縣府受聘的契約內容來判斷你是否為著作人,或是否享有財產權等;此外,若未經你同意刪除你的帳號,可能也會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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