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76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上個月我在網路上尋找手工做有人私訊我給我一個line id給我加入詢問對方有無手工可做對方說不用任何費用但需要寄出存簿跟提款卡過去,不顧先生反對還是寄出卡片,密碼改過成他們給我的密碼,對方說要用卡片購買材料,購買完卡片會跟材料一起寄給我,結果沒等到材料就不對勁先是打電話問運輸業者,運輸業者打來說沒有我的包裹,當天晚上打電話到郵局客服要掛失卡片結果不能掛失,說帳戶有問題客服無法處理,當下就打168查詢查詢完結果是帳戶顯示是警示帳戶也就是人頭帳戶,馬上請168轉介派出所報案做筆錄在補繳資料的時候警員有跟我說帳戶警示兩次有兩個受害者匯款到帳戶裡也報案一個新北一個竹東,現在狀況就是要等後續的處理看法院是否能判不起訴,我本是受害者 問題: 1.這樣法官會判不起訴嗎 2.這兩個受害者會提告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