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步道撫養費對方有車子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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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准離婚,小孩撫養權歸我,前夫自2020/06起要支付小孩每月22000左右,完全不支付,原本離婚時前夫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我必須支付52萬,所以我提出上訴,因為打官司也需要時間,若他繼續不支付撫養費,預計2年就抵扣完畢,他有一台車子登記在我名下,當初沒有列入計算,所以我要求上訴,到了高等法院開庭時,法官估車子到我提出訴訟那年只剩下30萬,原本要用我該付的錢下去扣掉再重算,後來庭上前夫說那52萬就算了,車子要求我必須過戶,到了要過戶時我請他要付我這2年我代墊的車子費用約7萬,他拒絕支付並且說和解筆錄沒有寫到,他說52萬他都不要了,我憑甚麼要這個錢,我說你撫養費自2020/06就不支付,1年26萬,2年52萬就抵銷了,你庭上怎麼也不跟法官說,所以現在我要如何跟他要我代墊的車子的費用呢?
ebc52c59用戶 發表於 2020/11/03 11:1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3 11:41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提供和解筆錄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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