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婚姻是要用心來經營的!」,小伶出嫁時媽媽對她說了這句話,本質良善的一句耳提面命,卻成為小伶一輩子的夢魘般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小伶與老公結婚已經五年了,老公的工作十分穩定,兩人婚後也育有兩個小孩,在外人眼中看似幸福美滿的...
原告與其妻於產下龍鳳胎後,感情日漸淡薄,嗣因生活習慣不同,時而發生口角爭執,甚至相互聲請保護令,經原告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等事項均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
緣委任人之小臻母親小香曾與阿賜交往並生下小臻,小臻自幼亦稱阿賜為父親,阿賜也常不定期探視小香及小臻,與小臻感情融洽。於阿賜在世時,即已安排小臻與同父異母之哥哥阿青相認,嗣於阿賜過世後,小臻始提訴請求死後認領........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
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家事調解成立 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免去後續法院訴訟周折往返】 談律師曾受任處理一件涉及「離婚、侵害配偶權、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親權)、子女扶養、侵害配偶權、離婚損害」等數個標的之家事案件,我的當事人是聲請人(若是訴訟,角色是原告),也是一位對子女充滿關愛的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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