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貨被以無法連贈品一起退回被拒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2508 次瀏覽
律師您好
我在某購物網站購買日本零食
取貨完的隔天我在其他的購物網站看到更便宜 所以我像原店家提出退貨(商品完好)
結果店家卻以 此商品所附贈的抽獎已經開獎 所以附贈的抽獎資格無法退回給原店家 所以無法退回 但可提供換貨

我買的當下是有看到他的抽獎活動 
只是沒仔細看他的開獎日期
我後來去看他的退換貨說明也有寫清楚
但還是想問他這樣的規定有符合7天鑑賞期嗎?
65cc2c82用戶 發表於 2019/08/27 14:43

3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7 15:42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只要您有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即可在七天內退貨,業者應不得以附贈抽獎活動已過期為由拒絕退貨。建議您可向消保官詢問申訴。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7 19:54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該業者無法變更法律保障您的規定,自行增加您退貨的條件。
    2) 建議您保存好相關證據,並儘速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 王世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8 12:49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6)

    您好: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您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2.根據您的描述,店家以「商品所附贈的抽獎已經開獎,所以附贈的抽獎資格無法退回給原店家」為由,拒絕您解除契約,違反上開條文規定。
    3.抽獎活動不構成店家得以拒絕您解除契約的理由,但若欲退回之商品所附贈的抽獎資格中獎,其獎品應一併退回予店家。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