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有關房屋交易 違約金的問題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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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1下
我目前交易的這間是2等親間交易 當初是阿嬤自行來對我說要將房子過戶給我 可是我得拿出1筆費用
當初雙方都是同意 而且也是到代書那邊告知這個想法 代書根據這個想法就做了先買賣 後贈與的流程
所以代書只在合約上註明 我這邊先付訂金100萬 餘款370萬付清後交屋(當然包括各自要繳的稅金)
後來雙方稅金都已經支付 印鑑證明也申請 我這邊已付訂金100萬 之後也付了250萬 目前剩下220萬的尾款
這中間因為我款項貸不出來的因素 卡了近3個月
在這段期間 不論是繳稅 申請印鑑證明 還是貸款 阿嬤全程都知道
可是因為他女兒反對這件事 阿嬤聽他女兒的話 反悔 想把贈與取消(尾款220萬的部份) 要求我將470萬全額付清
現在代書那邊流程就是卡在還沒送件至國稅局
我想請問
1.就合約精神 在實務上 若我要求對方付雙倍違約金+貸款衍伸的利息 是否能要求得成功?
2.就目前情況 我是否已經是擁有約超過1半的房子所有權?
3.對方有傳訊給我 說這筆錢是要給阿嬤的養老金 等於是要我拿出扶養的錢 他女兒們 不是不工作 就是有錢不拿出來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可以拒付嗎?
dfb8e145用戶
發表於 2020/11/04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