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與品名不同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455 次瀏覽
事情的經過:我買了兩顆電池品名為1和2這兩顆電池都是不同型號的但我實際收到卻不能使用(我的手機電池名稱的確是1、2的電池)我與賣家討論要求退貨他卻要告我詐欺說沒在兩天內寄還給他要告我並說我買錯東西還在這顛倒是非並用法律威脅我於是我耐心解釋說我有意和解也將貨退回了錢也退還給我了(是因為他沒按取消退貨程式默認同意)後來幾天後他卻說要告我因為我沒把運費退還給他我由於還怕他提告並同意了但他事前完全沒有說要退還運費且七天鑑賞期也沒過(商品完全沒拆封一看大小就不相同)
問題:
我是否應該退還給他?
他告我是否成立?
784a9c5b用戶 發表於 2020/11/06 00:3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06 00:37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告詐欺不會成立,無須過於擔心。運費即使沒退還,金額非常小對方不太可能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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