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得沒收及被害人求償金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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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小弟之前因為一時貪念,侵占了公司的貨款4萬多元,審判中我認罪但老闆開了天價20萬元,故沒有達成和解,今天收到判決書,說判有期徒刑3月,可以易科罰金,但另外有說要沒收犯罪所得4萬多元,小弟的問題如下: 1.這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是我易科罰金時要一起繳嗎? 2.如果不繳那4萬多元,會被關嗎? 3.繳完那4萬多元以後,老闆還可以跟我求償嗎? 先謝過各位律師~
ef189058用戶 發表於 2020/11/06 20:5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7 09:5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致電執行書記官,比較準確;另,您老闆仍可以向您求償,惟金額原則上限於所受損害之部分(4萬元),超過部分即無義務賠償,且此時刑事已經判決,您可以等到對方提起民事訴訟後再行賠償即可。
    
    
                         
  • ef189058用戶
    發表於 2020/11/12 21:34
    謝謝黃律師,但如果老闆還可以跟我求償,我不是要付出八萬多等於兩倍的代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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