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公司提告主張:被告利用保管被害人提款印章及存摺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將被害人總計2000多萬元之款項,陸續提領,並加以侵占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聲請傳喚公司會計作證、整理相關會計帳冊,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途,主張過去曾借給公司多筆款項,即使公司有付款給...
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一、案由 被告轉讓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遭警方查獲,檢察官依此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現有正當工作,並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須仰賴被告照料及扶養,被告並無前科素行良好,僅係一時失慮致觸犯刑章,被告對此懊悔不已並已深自悔悟,復被告並無因上開犯行而獲取任何轉讓愷他命之...
遭提告遺失物侵占罪,雖屬公訴罪,但經陳律師協助,終獲難得一見的微罪不起訴,免背負前科
當事人○○○女兒遭學校老師懷疑受到性侵害通報社會局,旋即遭到安置,當事人○○○更因此被檢察官以性侵害罪名起訴,經律師積極辯護,一、二審均獲判無罪,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並發回更審,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然獲判無罪而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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