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告訴人以被告於網路上PO文稱其渣男為由,對被告提告妨害名譽。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主張如下: (一)被告所為之PO文僅係情緒抒發,不具妨害名譽之主觀犯意,且渣男用語僅屬戲謔或情緒性用語,非有特定指涉範疇,與常見之國罵(三字經),尚難等同視之,是告訴人的名譽是否確因該PO文而...
未成年人情義相挺友人,豈料遭以殺人未遂罪偵辦,本所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免去牢獄之災 【 事實經過 】 某日小林邀集小明陪同前往與仇家談判,小明抵達現場後赫然發現人數眾多、衝突一觸即發,深感不妥,旋即離去,但隨後小明又接到小林通知說有人於衝突中受了傷,央求小明駕車接送友人3名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派出所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卓是一名火爆浪子,時常做得比想的還快,因此也因為心直口快的說話方式得罪許多人。 某一天小卓家附近在辦活動,現場雖有義交進行管制,但交通亂象仍然持續存在,義交也明顯有點控制不住場面。 於是小卓打電話到芋泥派出...
勝訴案例:妨害性自主無罪判決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7件,其中236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090227658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案由:妨害性自主 遭提告法條:刑法...
一、案由 被告經由網路交友軟體認識A女並與A女為性交易,然,A女實為人蛇集團之被害人,警方於破獲該人蛇集團時,同時發現A女有與被告為性交易之紀錄,進而以兒少條例第31條、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將被告移送偵辦。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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