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張○○機車於路口與告訴人機車發生車禍,雙方不歡而散駛離現場,遭追訴肇事逃逸,經律師積極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更一審、#偽造文書、#識別能力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摘要記載GCS之指數,E2是指刺激眼睛時才會...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基於誣告之犯意,誣指告訴人涉犯業務侵占、背信等罪嫌提出告訴,該案後經地檢署對告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故被告因涉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誣告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於前案中對於告訴人提出之告訴,並非全然無據,所申告的事實,也非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故難以認為被...
一、被害人公司提告主張:被告利用保管被害人提款印章及存摺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將被害人總計2000多萬元之款項,陸續提領,並加以侵占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聲請傳喚公司會計作證、整理相關會計帳冊,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途,主張過去曾借給公司多筆款項,即使公司有付款給...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犯意,使被害人支付3000萬元投資款,並將公司產品侵占入己,擅自將公司財產轉讓他人、偽造公司會計資料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善盡其職責,且並未捏造事實而詐害他人,並整理相關資料文件,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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